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是對研究生招生初試成績合格、擬錄取的考生所進行的帶有復查性質的重要工作,是保證錄取新生質量的重要措施。根據《教育部關于做好201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錄取工作的通知》(教學[2013]1號)、《教育部關于加強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的指導意見》,結合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實際,特制訂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與原則
貫徹落實“以人為本”的科學發展觀,嚴格執行教育部和省招辦的有關招生政策和規定,堅持研究生招生“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保證質量、寧缺毋濫”的原則,積極探索并遵循高層次專業人才選拔規律,嚴格執行招生計劃,切實改進復試方法,不斷提高招生質量,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結果公開、監督機制健全,努力創造有利于高層次專門人才選拔的招生工作環境。
二、領導、組織與管理
1.學校研究生招生領導組、復試錄取工作領導組、復試錄取工作督查組及其主要職責
學校研究生招生領導組是學校研究生招生的領導機構,全面負責2013年碩士研究生考生招生、復試和錄取工作。學校復試錄取工作領導組主要負責各基層招生單位的招生計劃,制訂復試錄取工作辦法并組織實施等。學校復試錄取工作督查組按照上級有關要求,主要負責對復試方案實施監督、調查處理招生工作中發生的問題等。
2.各招生單位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復試小組及其主要職責
各招生單位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全面負責組織實施本單位的招生工作,成立復試小組,負責確定考生面試和考核的具體內容、評分標準、程序。復試小組具體組織實施。按學科(類型、領域)、專業成立復試小組,復試小組的構成為:具有研究生導師資格的教師7人、1名唱票員、1名記分員、1名監察員。
3.各招生單位資格審查小組與職能
考生報到時的資格審查由各招生單位完成。為此,各招生單位須成立由負責學生工作副書記、紀檢委員、研科辦主任(或者研究生輔導員)組成的資格核查小組(其中副書記是該項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具體負責核查本單位考生的復試資格問題。學校研招辦為各單位提供每位復試考生的電子照片、數據庫檢測等信息,各單位資格核查小組對每位考生的復核都要簽署復核意見,誰簽字誰負責。
三、招生指標、復試分數線與復試名單
1.學校根據有關原則分配各單位研究生招生總體指標,各單位根據自身實際,再分配各專業指標。各單位自行劃定各專業分數線,但是學校的總體要求是,統考、聯考課程,按照國家分數線劃線;初試自命題科目成績必須及格。
2.各單位復試分數線、復試比例,復試名單確定后,報學校研究生招生領導組辦公室。學校審核通過后,統一在研究生院網站公布,并電話通知到每位參加復試的考生。
四、報到與復查考生的報考資格
報到時間:2013年4月12日。
報到地點:各研究生招生單位
1.請各單位通知考生必須在網上進行心理測試,已經通過復試的推薦免試研究生也要參加心理測試。第一志愿報考河南大學的考生心理測試時間為4月2日上午9:00至4月12日晚9:00,調劑生心理測試時間為4月9日上午9:00至4月12日晚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