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鋼琴考試大綱
1、考試內容及要求
以鋼琴為主考科目的考生考試曲目:①自選中外樂曲一首,②自選練習曲一首,③現場彈奏視奏樂曲一條。
以鋼琴為加試科目的考生:練習曲或樂曲一首。
參考考生必須左右手指沒有殘疾,大指和小指能伸開八度,手指有一定的靈活性和協調性。
2、考試形式
現場面試和現場演奏。
3、評分標準
(1)演奏姿勢、方法、基本功 30%
(2)演奏速度、準確性、流暢、完整 30%
(3)音色、層次、力度變化 20%
(4)理解作品、樂感及表現力 10%
(5)作品深淺程度及完成的質量 10%
注:考生可根據自己的實際能力,選擇適合自己程度的曲目。
4、參考題目:鋼琴視奏模擬題二條(附件1)
(六)器樂考試大綱
1、考試內容與范圍
(1)考試目的:選拔具有器樂特長,有一定演奏水平和潛力的學生。
(2)樂器種類:中西各類管弦樂器、彈撥樂器自選樂曲一首(豎笛、口琴、口風琴、單排電子琴、吉它、電吉它、葫蘆絲、架子鼓等不作為考試項目)。
(3)考試形式:演奏樂曲一首。
2、考試形式
現場面試和現場演奏,樂器自備,可自帶鋼琴伴奏或音樂伴奏CD。
3、評分標準
(1)具有學習所選樂器的生理條件。
(2)具有正確的演奏方法、演奏姿勢和演奏狀態。
①演奏姿勢、方法、基本功 40%
②音準、流暢性、完整性 20%
③理解作品,樂感及音樂表現力 20%
④作品深淺程度及完成的質量 20%
提示:側重民族彈撥樂器(阮類、琵琶、三弦、柳琴、揚琴等)的考生。
其布厄,是傈僳族彈撥弦鳴樂器。傈僳語“其”是弦子,“布厄”為傈果,意即圓筒形的弦子。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