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音樂教育專業:
1、考試內容及要求:
① 聲樂、鋼琴、舞蹈、器樂任意選考其中一項,滿分60分(考場除鋼琴外其他樂器自備,選考聲樂的考生自備伴奏或伴奏碟);
② 模唱和節奏模仿,滿分40分;
③ 滿分100分,60分合格。
(二)美術教育專業:
1、考試內容:石膏幾何模型素描寫生。
2、考試要求:
① 采用八開素描紙(考場提供)作畫,鉛筆、炭筆均可;
② 有一定的素描基本明暗、透視方法、構圖、造型表現技巧;
③ 2小時完成考試;
④ 滿分100分,60分合格。
(三)體育教育專業:
1、考試內容:100米、立定跳遠、投擲實心球。
2、考試要求:
① 所有考試采用最新田徑競賽規則進行;
② 100米跑采用手動計時,每人一次機會;
③ 立定跳遠采用體質測試機器計算成績,每人兩次機會,取成績最好一次;
④ 投擲實心球為原地投擲,不得助跑,每人兩次機會,取成績最好一次;
⑤ 三個項目總分/3為考生最后得分,滿分100分,60分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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