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專業學位研究生全國統一考試的報考條件按下列規定執行:
1.報名參加法律碩士(非法學)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一)中的各項要求。
(2)在高校學習的專業為非法學專業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不得報考)。
2.報名參加法律碩士(法學)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一)中的各項要求。
(2)在高校學習的專業為法學專業的(僅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方可報考)。
3.報名參加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旅游管理碩士、工程管理碩士、工程碩士中的項目管理的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一)中第1、2、3、4、5各項的要求。
(2)大學本科畢業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經5年或5年以上工作經驗,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的人員;已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4.報名參加除法律碩士(非法學)、法律碩士(法學)、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旅游管理碩士、工程管理碩士、工程碩士中的項目管理、教育碩士中的教育管理專業學位的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一)中的各項要求。
四、考生報到所需材料
考生報到時提供以下證件(在復印件右上角注明擬復試學院、專業名稱、考生編號):
①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②往屆生: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份(沒有原件的考生不能參加復試);
③應屆本科生、成人應屆生持學校教務部門、成教部門出具的學籍證明和注冊完整的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④1寸照片2張(考試、體檢用);
⑤準考證(遺失準考證的,可以不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