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閱卷與成績評定
1.閱卷工作由市教育局統一組織,采用網上閱卷的形式進行,具體工作由市教育招考中心和市教育局教研室負責。
2.閱卷前要統一評分標準,評分標準應科學、合理,并體現開放性、寬容性、激勵性以及思維的過程性。閱卷后認真復查,確保評分的公平性和權威性。
3.考試成績以分數制和等級制兩種方式同時呈現。學業考試成績以等級方式呈現,等級分為A、B、C、D、E五級,分別代表“優秀”、“良好”、“中等”、“及格”、“待及格”,其中“優秀”為15%左右,“良好”為30%左右,“待及格”控制在5%以內。各等級所對應的分數線由各縣(市、區)教育局統一劃定,等級制成績由各初中學校記錄到電子學籍系統中。學業考試成績待及格的學生,可參加各初中學校自行組織的補考,補考成績作為畢業評價依據。高中招生采用分數制成績。
三、初中學業考試報名
市內初中應屆畢業生在畢業學校所在地報考的,由學校通過學籍系統集體報名;回戶籍所在地報考的,須持畢業學校電子學籍(學生基本信息表,由學籍3.0系統打印)和戶籍證明到縣級招生考試部門報名。
外市(含外省)初中應屆畢業生和歷屆生回戶籍所在地報考的,須持相關學籍(省內學生須有學生基本信息表,由學籍3.0系統打印)和戶籍證明材料到縣級招生考試部門個別報名。
一個學籍只能報考一次。高中在校生不得報考。
根據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做好外省籍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后在我省參加升學考試工作的實施意見》,經市政府同意,外省籍在我市務工人員子女同時具備以下條件,可以參加我市學業考試報考,并參加我市高中錄取:
1.外省籍進城務工人員在本市有合法穩定職業;
2.有合法穩定的住所;
3.按照國家規定參加社會保險一年及以上;
4.隨遷子女在本市連續就學一年及以上(注冊有我市學籍)。
各地在實施過程中,可根據本地具體情況制定相關細則,報名審核工作由各縣(市、區)招生考試部門負責。
四、綜合素質評價
(一)認真做好綜合素質評價工作。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是全面檢測初中畢業生基礎性發展目標達成狀況的重要手段,也是高中招生錄取的重要依據。各縣(市、區)教育局要高度重視此項工作,切實加強領導。縣、校兩級要建立綜合素質評價機構,對全體初中畢業生進行綜合素質評價。
(二)綜合素質評價應做到過程與結果相結合。學校應當依照所建立的《學生成長記錄冊》內容,全程、全面、客觀、公正記錄學生在初中階段各方面的成長狀況,內容包括各學期的學習成績、社會活動表現、獎勵情況、反映個人特長和才能的成果、作品和獲獎證書等。2013年應屆畢業生應有三年(2010、2011、2012學年)的學生成長記錄。
(三)綜合素質評價結果由“綜合評語”和“等第測評”兩部分組成。“等第測評”共分四個模塊:審美與藝術、運動與健康、勞動與技能(勞動技術、信息技術)、探究與實踐(綜合實踐活動、實驗操作)。等第的認定分為A、P、E三個層次,分別代表優良、合格與待合格。其中實驗操作和信息技術的測評由各縣按各自制定的方案執行,評定結果納入上述相應模塊,并記入學生電子學籍“學生成長檔案”。
具體工作由各縣(市、區)教育局組織實施。
其布厄,是傈僳族彈撥弦鳴樂器。傈僳語“其”是弦子,“布厄”為傈果,意即圓筒形的弦子。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