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招生規模
全市特長生招生規模總量控制在市屬高校在渝本科招生計劃總量的0.5%以內,各校特長生招生計劃總量原則上控制在市教委當年下達學校的原始普通本科在渝招生計劃的0.5%以內,各項目具體招生規模由學校根據生源情況自行調節。
(三)招收范圍
高等學校普通文、理類專業。
三、考生申報程序
凡符合上述條件者,可在市教育考試院網站(http://www.cqksy.cn/)下載《重慶市2013年市屬普通高校特長生申報表》(見附件2),按照有關要求填寫后,考生持申報表、獲獎證書原件及相關材料到高校進行認定或測試。
單科成績取得全市普通文科類前50名或普通理科類前100名的考生(在志愿填報前由市教育考試院在重慶招考信息網上公布各科成績分數),符合條件的考生應與相關高校聯系,得到高校的認可后再填報該高校的志愿。
四、測試認定辦法
(一)程序
1.特長生所具有的特長能力水平原則上須先通過市級資格測試認定,再參加有關高校組織的選拔測試認定。
2.招生高校要按照有關規定制定特長生招生章程,內容應包括特長生招生項目、測試時間、地點、內容、辦法和錄取要求等。各高校招生章程應于2013年4月15日前報市教委招生考試管理處備案,同時通過校園網等渠道向社會公布。
3.高校選拔測試認定時,具備資格條件的考生要按照招生高校規定的時間和方式,憑本人身份證、申報表及有關證書等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向擬報考高校進行特長生的申報,由招生高校進行資格審核及測試。
4.各招生高校測試認定工作應在2013年6月15日前進行,于6月25日前將測試認定合格名單在本校校園網上公示結束,公示時間不少于7天。公示結束后于6月28日前將擬錄名單按《重慶市2013年市屬普通高校特長生合格考生名冊》(見附件3)要求報送市教育考試院,市教育考試院將對入選考生名單進行集中公示。對在公示中反映出有問題的考生必須進行認真查處,未經公示的考生不得享受特長生照顧。
(二)測試認定辦法:
1.藝術特長生測試認定辦法
全市不再另行組織藝術特長生市級資格測試,凡符合藝術特長生資格條件的考生直接參加高校選拔測試。高校按照公布的藝術特長生招生章程組織選拔測試認定。
2.體育特長生測試認定辦法
(1)市級資格測試認定
市教委、市教育考試院統一組織資格測試或認定,合格者將統一在重慶市學校體衛藝國防教育網或重慶招考信息網上予以公示。
其布厄,是傈僳族彈撥弦鳴樂器。傈僳語“其”是弦子,“布厄”為傈果,意即圓筒形的弦子。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