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項目及具體要求
1.民樂:
特長范圍:高胡、二胡、中胡、揚琴、琵琶、柳琴、中阮、大阮、古箏、竹笛、笙、嗩吶、中西打擊樂、大提琴、倍大提琴、長笛、單簧管、雙簧管、大管。
具體要求:具備一定的視奏能力,六級以上的演奏水平。
[U1] 2.聲樂:
特長范圍:合唱、獨唱。
具體要求:合唱——有參加合唱隊的經歷,聲音具有較強的融合度,較好的音準、節奏感和表現力,以及較強的合唱能力。獨唱——經常參加大型活動演出和參賽的經歷,具備一定的舞臺表演經驗。以上三個項目特長生均具備五線譜或簡譜的視譜和試唱能力以及良好的音樂素養。
3.舞蹈:
特長范圍:芭蕾舞、民族舞、少兒舞、拉丁舞、藝術體操。
具體要求:具有參加舞蹈隊的經歷,具備一定的舞蹈基礎和舞臺表演經驗。
二、招生條件 (因區招生文件還沒出,此處參照去年特長生招生條件擬定,具體以今年區特長生招生文件為準)
1.聲樂、舞蹈特長生必須是具有本市戶籍和我區正式學籍的小學畢業生。民樂特長生有本市戶籍和學籍即可報名(該項目已在去年面向全市招生),具有政策性照顧的異地借讀生享有與本市戶籍的小學畢業生同等報名資格。
2. 必須符合廣州市荔灣區招考辦公布的藝術特長生資格條件。
3.特長生必須在3月27日帶齊報名考核的個人資料到我校相應的考核地點報名及參加專業摸查,5月中下旬打印正式報名表格到我校報名,6月份參加荔灣區統一專業測試,我校將根據藝術團隊組成情況以及今后發展需要擇優錄取。并取同等條件,以學生學習品行及多方面獲獎情況優先錄取的原則錄取。
4.在小學校階段德育評價為良好以上者。
5.2010年7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期間,在市級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舉辦的各類藝術專項比賽中獲市級三等獎以上,2010年7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期間,在區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舉辦的各類藝術專項比賽中,獲區二等獎以上的個人或集體項目骨干獲獎隊員。參加中國舞蹈家協會主辦的全國“小荷風采”少兒舞蹈比賽獲銅獎以上,參加國際奧林匹克合唱比賽獲銅獎以上的獲獎隊員。參加國家、省市文化部門組織的粵劇等傳統藝術比賽獲獎者。
四、測試內容
1、聲樂:
(1)自選一首歌曲演唱,無須伴奏,考生要清楚歌曲的調性;
(2)視唱練耳:視唱簡譜或五線譜、聽音模唱。
2、民樂:演奏兩首六級以上作品。
3、舞蹈:表演一個舞蹈劇目,展示基本功及技術技巧。
五、特長生音樂專業摸查及測試時間以及具體安排:
時 間 |
具 體 安 排 |
3月26日前 |
有意向報考我校的考生,下載我校專業摸查表或由該小學老師推薦填寫我校專業摸查表,按要求填寫,此表與獲獎證書復印件、六年級上學期的成績復印件一起裝訂; |
特長生報名及專業摸查時間:
3月27日(周三)下午14:00-17:30 |
考生帶齊已裝訂好的材料到我校相關考場地點報名上交,拿考號進行專業測試,專業測試考完即可離開,第二輪的專業復試時間由老師電話通知。 |
5月中、下旬 |
特長生根據市、區招生文件要求,在網上打印正式報名表格(非我校自制的報名表)以及獲獎證書原件和復印件等資料到我校報名。 |
6月上旬 |
參加荔灣區統一組織的專業測試 |
注:①考生到我校參加專業摸查所上交材料要求是復印件,上交后不再退還給考生; ②民樂考生自備樂器;③舞蹈考生務必穿練功服和舞鞋,伴奏音樂必須CD格式,一張碟內只有一首舞蹈的音樂。 |
附:專業測試地點:廣州市第四中學高中部
民樂——新體藝樓四樓民樂室
聲樂——綜合樓六樓合唱室
舞蹈——新體藝樓三樓舞蹈室
六、咨詢電話:李老師、何老師88900809轉8844 (音樂科)
附件:《2013年報考四中、聚賢中學音樂特長生摸查表.doc》
廣州市第四中學
2013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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