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說明:
1、新生入學后,經復查發現專業、文化、健康等方面有不符合招生條件或經查有徇私舞弊者,取消學籍,退回原地。新生入學第一學年為試讀期,試讀期內不符合要求者,按退學處理。
2、入學須自備樂器(鋼琴除外)。
3、原則上廣州市城區考生入學后一律走讀。
4、每生每學年學費8855元(外籍生每學年學費13915元),住讀生另交住宿費1800元。如國家調整學雜費,則按新物價標準執行。
5、學生在學期間的學習、生活等一切費用自理。凡綜合成績優異者或專業突出者給予不同程度減免學費的獎勵。
6、學生學完規定的課程,考試成績合格者,發給畢業證書。
本簡章的最終解釋權歸星海音樂學院附屬中等音樂學校
廣州市各車站至本校交通指引
(乘公共汽車可在沙河頂站或十九路軍陵園站下車)
* 廣州火車總站乘201、862B路汽車
* 廣州火車東站乘841、209、256路汽車到時代廣場站轉乘547、6路汽車
* 羅沖圍客運站乘290路汽車
* 天河客運總站乘236路汽車
* 芳村客運總站乘556、552路汽車到黃沙碼頭站2轉乘219路汽車
* 廣衛路總站乘27、833路汽車
* 滘口汽車站總站乘236路汽車
* 天平架總站乘11、85、112路汽車、大學城4線汽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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