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進入復試的考生見榜后憑山師大準考證辦理復試手續(xù)。
時間:2月22日上午9:00—11:30。準考證加蓋“復試章”后方為有效。
二、考試內容及時間地點安排:
1、聽音、樂理考試:
音樂學、表演、作曲三專業(yè)同時進行,成績通用。2月22日下午13:30在音樂學院院內集合,14:00正式開始。
聽音、樂理考試為筆試,先考聽音,接著考樂理,只此一場,所有同學務必參加,漏考、誤考責任自負。
2、視唱考試:設考場一個,音樂學、表演、作曲均在此考場考試,每位考生只考一次,成績通用。具體時間及注意事項詳見“2013年音樂學院招生視唱考試安排表”。
3、技能考試:
設聲樂、鍵盤、民樂、西洋樂考場各一個,具體詳見“2013年音樂學院招生復試技能安排表”。請大家注意:不同技能單項,結束時間不同(如:西洋樂單項23號下午全部結束),請考生按時應考,漏考、誤考責任自負。
4、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專業(yè)理論筆試:22日晚上18:30在院內集合(作曲專業(yè)的所有考生),19:00開始考試。只此一場,所有同學務必參加,漏考、誤考責任自負。
三、注意事項:
1、兼報考生請注意:兼報項含音樂學的,按音樂學專業(yè)準考證號參加聽音及樂理、視唱、技能考試;兼報項不含音樂學的以表演考號參加聽音及樂理、視唱、技能考試,無需重考,成績自動計入兼報專業(yè);多考重考按最低分處理!
考試內容及要求詳見“音樂學院2013年招生專業(yè)課考試簡要說明”。
2、考生必須攜帶山師大準考證(包含兼報專業(yè)準考證)、省招辦準考證和身份證參加考試。
3、技能和視唱考試,上午考試的考生7:30集合,下午考試的考生13:30集合,晚上考試的18:00集合。集合地點:音樂學院院內。
4、聲樂合伴奏時間:上午考試的前一天晚18:30—21:00,下午考試的當天上午8:00—11:00合伴奏,晚上考試的當天下午14:00—17:30合伴奏。合伴奏地點:琴房樓。
5、考生須按規(guī)定的考場應考,不得私自調換考場及考試時間。
6、所有技能展示都要求背譜演唱或演奏。除鋼琴外,其他樂器自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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