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報考律學方向的考生應提交:
(1)本人撰寫的三篇專業論文,其中一篇應為在正式發行刊物上發表的、與所報專業方向一致的學術論文(字數應不少于5千字,須附刊物版權頁及目錄復印件,論文擬采用證明不予承認,采用筆名者需提交相關刊物證明);
(2)碩士畢業生應提交本人的碩士論文。如為應屆碩士生,畢業論文尚未完成,應提交碩士論文題目、論文目錄,以及1萬字左右的碩士論文縮稿,或相同份量的部分章節;
(3)以同等學力和跨學科報考的考生,提交論文要求同(1),其中至少有一篇相當于所報專業方向的碩士水平的學術論文;
(4)以上所報材料需經所報導師審查通過后方可參加考試。
8.報考作曲技術理論各方向的考生應提交本人撰寫的三篇專業論文,其中一篇應為在公開發行刊物發表的所報專業方向的學術論文(須附雜志目錄復印件,刊物的擬采用證明不予承認,采用筆名者需提交相關刊物證明)。此外報考復調、和聲、作品分析專業的考生須提交一首本人獨立創作的三重奏以上編制的室內樂作品;報考配器專業的考生需提交一首獨立創作的管弦樂作品(雙管以上編制)。同等學力人員提交的學術論文中,須有一篇相當于所報專業方向碩士水平的學術論文(單
篇字數應在1萬字左右)。
9.報考作曲方向的考生應提交本人獨立創作的作品三首,其中交響樂隊作品(三管或三管以上編制)不可缺免,另外兩首作品體裁可含室內樂、聲樂、民樂、電子音樂等。
★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各方向考生所報材料由作曲系組織專家組進行審核,審查通過后方可參加考試。
10.報考電子音樂作曲方向的考生報名時須提交有關電子音樂的學術論文一篇;學術類電子音樂作品五首(音頻文件CD及樂譜,至少有兩部作品長度在十分鐘以上),其中純粹的電子音樂作品二至三首,真實樂器(或人聲/或多媒體)與電子音樂相結合的混合類作品二至三首。
11.報考電子音樂技術理論方向的考生報名時須提交有關電子音樂的學術論文(或其他研究成果)三篇(件),其中至少有一篇學術論文字數在一萬字以上;提交學術類電子音樂作品一首(音頻文件CD)。
12.報考音樂教育學方向的考生報名時須提交本人的碩士論文;一篇教學實踐總結報告;一份本人的音樂教學錄像(1課時)。本方向不招收跨方向和同等學力考生。
(六)報名考試費用:
報考費800元人民幣。
考生的一切費用,按規定由本人自理。報名后不參加考試者費用不退。
(七)填報志愿:考生只能填報本院一個專業方向(專業方向詳見“博附件一”)。
二、考試
(一)考試方法:
1.音樂學系實行博士生招生申請審核制。通過申請提交論文及課題報告審核者,接到通知后方可參加其他考試。考試科目詳見“博附件一”,其中口試要求將所提交的課題報告制作為ppt形式,陳述15分鐘,之后回答口試專家提出的問題。口試時間每人約一小時。
2.其它系考試方法:筆試與口試,考試科目詳見“博附件一”(外語不考)。
3.跨原研究方向者須加試。跨原研究方向者含作曲系內不同研究方向、科技部內不同方向 。加試成績均以60分為及格,不及格者不予參加其它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