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報名
1、考生持當地招生部門核發的藝術專業報考證(或藝考證)、身份證到我校設立的考點報名。
2、不允許跨省報名考試。
3、報名和考試的時間、地點,以當地招生主管部門或考試承辦單位公布的信息為準。
六、考試及成績公布
1、考生須持報考證(或藝考證)、身份證及我校專業準考證參加我校在當地組織的專業測試。
2、考生可于2014年4月5日后通過南昌大學招生與就業信息網(http://zjc.ncu.edu.cn)查詢考試成績、專業合格線及分省專業排名。專業考試合格的考生,可直接在網上打印專業合格證,同時我校將按規定向各省級招辦上報合格成績數據庫。
3、有關藝術類專業聯考事宜,按考生所在地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有關規定執行。
七、錄取
1、我校藝術類專業文理兼收,考生需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文化考試,各專業分省招生計劃與專業成績同時公布。
2、錄取原則:
(1)所有專業均要求專業成績合格且高考文化成績達到當地省份規定的本科最低控制分數線。
(2)美術類專業(包含繪畫、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產品設計、服裝與服飾設計、動畫)按綜合分分省按計劃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綜合分=(專業考試成績/專業考試成績滿分)×50+(文化考試成績/文化考試成績滿分)×50)。
(3)藝術設計學專業要求高考文化成績達一本線65%以上且語文單科成績達語文總分70%以上,按文化成績分省按計劃從高分到低分錄取。
(4)戲劇影視文學專業要求高考文化成績達一本線70%以上,按綜合分分省按計劃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綜合分=(專業考試成績/專業考試成績滿分)×30+(文化考試成績/文化考試成績滿分)×70)。
(5)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要求高考文化成績達一本線70%以上,按專業成績分省按計劃從高分到低分錄取。
(6)音樂學(聲樂)、音樂學(器樂)、音樂學(作曲)、舞蹈類(舞蹈學、舞蹈表演)、舞蹈表演(國際標準舞)、表演專業按專業成績分省按計劃從高分到低分錄取。
3、考試過程發現有舞弊行為者,取消其考試資格并報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門嚴肅處理。新生入校后必須參加我校組織的專業復查,如發現專業水平明顯達不到錄取要求或與校考時水平明顯不符或經核實有代考等舞弊行為的,取消入學資格,并報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門嚴肅處理。
4、江西省藝術類招生按江西省教育考試院規定的程序進行,專業成績認可江西省聯考成績,錄取原則執行江西省教育考試院及我校招生章程的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