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政審、體檢與錄取
1.政治思想品德考核按山東省招生委員會的有關規定辦理;
2.體檢標準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文件執行;
3.錄取原則: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在全省藝術類本科文化錄取控制分數線以上,根據考生志愿,按文化成績排序,分專業按招生計劃1:1.5的比例向我校投檔,我校各專業按以下原則錄取:
①報考音樂類、服裝與服飾設計(服裝表演方向)專業的考生,按我校專業成績排序,擇優錄取,其中報考音樂學(理論方向)專業的考生,其高考文化課成績須達到400分以上(含400分),未達到者不予錄取。
②廣播電視編導專業的考生,按我校專業成績排序,擇優錄取。
③美術類考生的省專業統考成績須達到我校劃定的專業成績合格線方有資格填報我校志愿。報考我校的考生,省考試院投檔后按省美術類專業統考成績排序,擇優錄取,未達到我校專業合格線者不予錄取。我校美術類專業成績合格線將在青島大學網站發布(網址:http://www.qdu.edu.cn),請考生注意查看。
十、監督機制
1.考生應本著誠信的原則參加我校組織的專業考試,如違反考試紀律,將嚴格按教育部《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33號令)的相關規定作出相應處理;
2.學校監察室將全程參與,予以監督,電話0532-85953137;
3.新生入校后,學校按照教育部的有關規定進行入學資格審查,凡不符合條件或有舞弊行為者,取消其入學資格。
招生咨詢電話:0532-85953692
辦公地址:山東省青島市寧夏路308號
郵政編碼:266071
更多資訊:全國音樂高考-音樂中考招生考試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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