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文 化 考 試
按教育部要求,各專業考試的結果,將于四月中旬在我校本科招生網《快訊公告》公布,考生也可通過我校本科招生報名系統(http://zs.sta.edu.cn)查詢考試成績,專業合格的考生下載“可填報志愿通知單”,填報相應合格專業的高考志愿,參加全國高校招生統一文化考試。專業考試不合格者不再另發通知。
六、 錄 取
(一)根據教育部關于普通高等藝術院校招生的相關規定,我校可自行劃定文化考試錄取控制分數線以及語文單科分數線,凡我校專業考試合格,在自定文化考試錄取控制分數線(750分制)以上的考生分別按以下辦法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序號 |
專業 |
錄取成績排序方法 |
單科要求 |
其他 |
1 |
表演(戲劇影視) |
按專業成績錄取 |
---- |
--- |
2 |
表演(音樂劇) | |||
3 |
表演(京劇) | |||
4 |
表演(京昆器樂與民樂) | |||
5 |
表演(木偶) | |||
6 |
舞蹈表演(芭蕾舞) | |||
7 |
舞蹈表演(中國舞) | |||
8 |
舞蹈表演(國標舞) | |||
9 |
戲劇影視導演 |
按專業成績錄取 |
語文 |
一本優先 |
10 |
播音與主持藝術 | |||
11 |
戲劇影視導演(戲曲) | |||
12 |
戲劇影視文學 |
|||
13 |
戲劇影視文學(教育戲劇) | |||
14 |
廣播電視編導 | |||
15 |
影視攝影與制作 |
按專業成績優先錄取10人,其余計劃按文化成績擇優錄取 | ||
16 |
視覺傳達藝術 |
文化成績+專業成績 |
| |
17 |
數字媒體藝術 | |||
18 |
戲劇影視美術設計(舞臺設計、燈光設計、服裝與化妝設計) |
文化成績×45%+專業成績 | ||
19 |
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
(戲劇戲曲音樂制作與設計) |
文化成績×20%+專業成績 |
其中:表演(戲劇影視、音樂劇)、舞蹈表演、戲劇影視導演、戲劇影視導演(戲曲)、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按專業成績分男女考生分別排序。
(二)各專業(方向)第一至三名(15人及以上為前3名,8-14人為前2名,7人及以下為第1名)的考生錄取可享受加20分文化分的優惠政策,其中單科限加10分。
(三)兩個及以上專業(方向)合格的考生,學校根據考生填報志愿順序結合考試成績進行錄取。
(四)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華僑和港澳臺考生,以及邊疆、山區、牧區、少數民族聚居地區的少數民族考生。
七、注 意 事 項
1、考生的報考費、往返路費和食宿費等均由本人自理。
2、新生入學后一律繳費上學。每學年學費10,000元,如有變動,按政府有關部門審核的新標準收取。家庭經濟困難的新生,可以申請國家助學貸款。京劇表演、京昆器樂專業學生的學費按上海市政府關于京昆專業助學獎學金的文件精神執行,住宿費、教材費等按規定另行繳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