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其他規定
1.身體健康狀況要求: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2.按省招考委關于加分、降分投檔以及同等條件下錄取等照顧錄取規定執行。
3.新生入學三個月內進行全面復查,對專業不符合條件或考試有徇私舞弊等行為者,按有關規定處理。
4.根據大公發[2002]73號文件精神,遼寧省新生不再辦理戶口遷移。其他地區新生是否遷移戶口,以學生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的規定為準。
十、聯系方式
新校區電話:0411-39256115 39256116
老校區電話:0411-87614578 87627868
傳真:0411-39256123(新校區)金州新區同匯路19號
郵編:116600
網址:http://www.dac.edu.cn/
更多資訊:全國音樂高考-音樂中考招生考試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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