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兼報:①考生在考試時間允許的情況下,可兼報一個專業方向;如兩個專業方向同時初試合格,考生必須選擇其一參加復試;②報考校本部音樂學(五年制)專業、作曲系各專業方向、流行音樂作曲專業方向的考生不得兼報其他專業;③報考藝術學院(南校區)專業課考試科目含筆試的專業方向不得相互兼報。
5.本院報名不受理函報。
6.考生所交材料及專業考試費用無論何種原因一律不退。
7.我院非遼寧省考生實行網上報名,網報地址為http://sycm.com.cn/jobs,2013年12月30日起開通。非遼寧省考生必須按要求進行網上報名并按規定進行現場確認。未在網上報名的考生,須在現場報名后及時上網補報。考生必須保證網報信息的真實性和準確性,同時保護好個人信息,如有錯填、漏填、重復注冊、冒名注冊等提供虛假信息和進行作假的行為,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擔。
二、考試與錄取
專業考試
遼寧省考生(含沈陽音樂學院附屬中等音樂學校、沈陽音樂學院附屬中等舞蹈學校和沈陽音樂學院附屬大連中等音樂舞蹈學校應屆畢業生)必須在我院各校區省內考場參加考試。其他省區的考生可按報考專業在我院省內外開設考點的考場參加考試(有特殊要求的校區和教學單位除外),并須符合其所在省招考辦的相關要求,但均不得重復參加考試。如果發現,一經核實,將取消該考生考試資格和全部考試成績。
(注:1.校本部音樂教育系非遼寧省考生不得參加沈陽考場考試。2.報考大連分院<大連校區>的非遼寧省考生不得參加大連考場考試。)
初試:準予報名的考生均應參加專業初試。初試合格名單校本部(含舞蹈學院)在校本部公告欄發布,藝術學院(南校區)在南校區公告欄發布,大連分院(大連校區)在大連校區公告欄發布。
復試:專業初試合格的考生準予參加專業復試。復試合格名單統一在沈陽音樂學院招生就業網上發布。
(注:1.考生參加復試的考試內容不得與初試相同,否則將取消復試成績;2.各專業方向基礎理論課成績只劃定合格線,不計入專業課總成績<校本部作曲系視唱練耳專業聽音成績除外>。)
省級統考
有關省級統考的具體事宜請咨詢戶口所在地省(直轄市)高招辦,按教育部及各省教育廳下發的相關文件要求執行,否則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負。
文化課考試
專業復試合格考生須在戶籍所在地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辦公室報名,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文化課統一考試(外語語種只限英語)。
錄取
1.各專業方向考生的錄取:文化課成績達到各校區規定的錄取分數線,按專業排名順序,根據計劃名額,全面考核,擇優錄取。
2.校本部、大連分院(大連校區)對專業考試總成績(不含基礎理論課)在180分(含180分)以上者,經院招生委員會核準,可降文化課成績一個分數段錄取。
3.校本部音樂學(五年制)專業及樂器工藝各專業方向的考生專業課成績合格者,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文化課統一考試,其文化課成績達到所在省省屬二批本科錄取分數線以上者,按該專業招生計劃數30%的比例優先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