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網上報名信息現場確認
考生憑本人第二代身份證在縣(市、區)教育考試中心規定的時間和地點,辦理報名信息確認手續。
1、交驗有關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2、報考資格初審。
3、交納報名考試費。
4、采集考生二代居民身份證信息和指紋信息。
5、進行考生本人電子照片現場采集。
6、考生須現場核對報名信息登記表無誤后,簽名交報考點,縣(市、區)教育考試中心保存備查,并在考生錄取后裝入考生紙介質檔案。
(四)報名資格審查
縣(市、區)普通高校招生考生報名資格審查工作小組可在考生網上報名信息和考生信息確認期間審查考生報考資格,對于符合報名條件第(四)條中第7、8、9、10款的考生,還須要求考生填報相關報考承諾書。縣(市、區)教育考試中心須依據縣(市、區)普通高校招生考生報名資格審查工作小組的審查結論,對符合我區報名條件的考生組織進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并核發準考證。對不符合我區報考條件的考生,取消其報考資格。
(五)各縣(市、區)教育考試中心須認真審核申報享受照顧政策的考生資格,核對考生網上申報的照顧項目并修正照顧項目特征信息,同時以正式文件形式上報享受照顧政策的考生名單以及原始證件的復印件(1份)。
(六)縣(市、區)教育考試中心須將所有報名考生名單通過多種渠道向社會公示,接受監督;各中學要以班級為單位,將報考考生名單在學校、班級顯著位置張榜公示,內容須包括考生姓名、性別、民族、學籍號、戶口所在地、應往屆情況、是否“十二五”中南部地區生態移民子女考生、是否符合專項計劃報考條件、擬享受的錄取照顧政策等。
(七)考生網上報名數據除用于工作外,任何人不得私自對外提供考生相關信息,更不得利用考生信息非法牟利,違反規定者將依法嚴肅查處。
(八)縣(市、區)教育考試中心打印數據由客戶端子系統自動下載,用加密方式導入系統中,任何人不得打開數據庫。
(九)管理機構的用戶名和密碼是登錄管理系統的唯一途徑,有關人員須妥善保管。縣(市、區)教育考試中心要加強用戶管理,各級管理機構原則只建立一個管理員帳號和一個操作員帳號,用戶名須實名注冊。考生登錄密碼須妥善保管,如有考生遺失登錄密碼可以向其報考點書面申請,由縣(市、區)教育考試中心管理人員重置為初始密碼,考生下次登錄時立即修改。
八、在高考報名戶口、投資、納稅、工作經歷、住所、社會保險、學籍、檔案、注冊登記、照顧項目等環節中徇私舞弊、弄虛作假的考生,一經核實,將分別給予取消報名資格、取消考試資格、取消錄取資格、取消已錄取的高校學籍等處理;有關人員將嚴格按照相關規定依法追究其相應的責任;觸犯法律的,將移交司法部門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