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初試:
器樂:各演奏樂曲一首;
聲樂:各演唱歌曲一首。
2. 復試:
(1)主科(占總分的80%):
器樂:
鋼琴、手風琴:演奏樂曲三首(其中練習曲一首、復調樂曲一首、中大型樂曲一首,中外作品不限);
管弦樂器、民族樂器等:演奏練習曲一首、樂曲兩首。
根據不同樂器特點現場抽查音階、琶音練習,一律背譜演奏;
聲樂(美聲、民族唱法):演唱歌曲(中外作品均可)兩首(不可重復初試曲目),伴奏由考場統一安排,適當收取伴奏費。
(2)輔科(占總分的20%):
筆試:樂理常識、聽音記譜各占總分的10%。
考生參加考試的路費、食宿費自理,考試文具自備,除鋼琴外其它樂器請自備。
3. 專業考試合格證的發放:
我校根據省級招生主管部門規定的比例和我校各藝術項目需要的人數,按照考生的專業考試成績從高到低確定專業考試合格名單,在我校招生網頁上公布,并按考生登記的地址寄送專業考試合格證。專業考試不合格者,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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