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音樂學院附中簡介:
中國音樂學院附中于1964年在周恩來總理的親切關懷下與中國音樂學院同時建校,現為北京市和國家級重點中等職業學校。
建校四十多年以來,我校已為國家培養了大批音樂人才,許多學生成為全國各藝術院校、院團的業務骨干和音樂界知名人士,部分校友還以其杰出的成就成為享譽海內外的著名藝術家。
我校設有民族樂器演奏、作曲與音樂基礎理論、聲樂表演、鋼琴與鍵盤樂器演奏、西洋管弦樂器演奏五個專業學科和一個文化課教研室。除此以外,還設立了對內培養高質量生源、對外提供藝術培訓服務的培訓中心,并在全國建有數個教育培訓基地。我校全國招生,并招收海外留學生。學校配備有充足先進的教學設施設備,圖書音像資料豐富,校園網絡系統和校園公用設施完善,為學生的學習和生活提供了良好的條件。
附中堅持“育人為本”的教育理念,致力于構建富有民族音樂教育特色的人才培養模式,培養專業技能基本功過硬、文化基礎知識扎實全面發展的高、精、尖音樂人才。在科學完備的課程體系基礎之上,學校堅持走出去、請進來的開放式辦學,經常邀請國內外專家學者或民間音樂家來校講學或演出,并與國內外的眾多專業院團和機構積極開展交流與合作。學校先后與國外多所音樂院校建立了姊妹校際關系,每年有計劃地組織師生參加各類社會藝術實踐、音樂比賽和采風等活動,為廣大學生藝術個性的發展,實踐創新能力的提高搭建了良好的平臺。此外,學校還設立了各類獎、助學金及專業獎學金,創造了鼓勵學生成才的制度保障。
作為中國音樂學院高等教育的后備和基礎延伸,附中依托大學優厚的教育資源,堅持在大學文化的影響下培養優秀中等音樂人才。附中的教學體系與大學一脈相承,大批學養深厚的專家學者直接參與附中的日常教學,為附中高水平的辦學提供了更加堅實的基礎。
招生專業、學制、招生對象、限額
報名條件
擁護四項基本原則,熱愛祖國,遵紀守法,決心為繼承和發展音樂事業而勤奮學習。 報考初一年級的考生,年齡不超過 14 周歲 (1999年 9 月 1 日以后出生) 的小學應屆畢業生。報考高一年級的考生,年齡不超過 18 周歲(1995 年 9 月 1 日以后出生,男生可適當放寬。)
專業要求:中國樂器演奏專業、管弦樂器演奏專業 、鍵盤樂器演奏專業 —— 具備學習器樂專業的較好條件,音準、音樂感、節奏感和音樂記憶力及表現力較好,身材、手、指、齒、唇等符合所學樂器的要求。
音樂理論基礎專業——具有較好的文化課基礎并具備學習音樂專業的較好條件和良好的音樂素質及音樂理論基
礎知識。有一定程度的鋼琴或其他中西樂器演奏基礎。其中報考作曲專業的考生需具有一定的作曲基礎。
聲樂專業—— 具備學習聲樂專業的較好條件,有一定的演唱基礎知識和能力,五官端正,體態勻稱。
招生點、報名和初試日程
報名手續
一、報名流程
為保證報名工作的穩定性,將采用網上報名與現場報名兩種方式。希望各位考生為節約報名時間,首選網上報名。如有個別原因無法進行網上報名的,請在網上報名的規定時間內到相關報名點填寫紙質報名單,并由當地報名點工作人員協助進行網上報名,北京考點將于4月11日、12日提供機房,供考生報名。
網上報名流程
登錄網上報名平臺:進行網上報名。
外地考點網報時間:1月1日—3月23日上午12:00
北京考點網報時間:1月1日—4月12日
進行現場確認:外地考點現場確認時間:
3月22日上午9:00—3月23日上午12:00
北京考點現場確認時間:4月11日、12日
上午8:00—11:00 下午1:30—4:30
報名表簽字、繳費并領取準考證
現場報名流程
至招生點填寫紙質報名單,并由報名點人員協助進行報名信息錄入。
外地考點現場報名時間:1月1日—3月23日上午12:00
北京考點現場報名時間:4月11日、12日
上午8:00—11:00 下午1:30—4:30
報名表簽字、繳費并領取準考證
報名材料
1、考生持戶口所在地學校報考介紹信(應寫明報考者在校年級)和上學期的成績手冊及復印件(在校期間最后一個學期的成績與評語)。外地往屆初中畢業生須持當地招生辦公室或教育行政部門的報考介紹信。
2、考生應交驗戶口本及戶口本復印件或交驗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注明考生出生年、月、日的證明信。
3、同底一寸免冠正面半身近照五張。
報名所交材料(成績冊及戶口本原件除外)錄取與否恕不退還。我校不接收函報,不預審錄音。報考作曲專業的考生,須交本人音樂作品。
如材料齊全并符合報考條件者,即可現場繳費確認(當年考試費用參考我校招生網站)并發給準考證,不進行現場繳費確認的,視為報名無效。考生所有考試均須憑準考證參加。
考試
考試分專業考試和文化課考試。
專業考試分初試和復試,第三試為文化課考試。
初試合格參加復試,專業復試合格者參加文化課考試。專業復試和文化課考試的具體時間均在專業初試后另行公布。
一、 中國樂器演奏專業:
初試:
演奏兩首樂曲(自選)。
復試:
1 演奏兩首樂曲(其中一首可同于初試);
2 視唱練耳(見《視唱練耳考試參考大綱》) 。
三試:
根據教育部指定的各科教學大綱的范圍,以現行九年義務教育課本為依據,主要了解考生文化課程的基礎知識。
初一:語文、數學
初二:語文、數學、英語
初三:語文、數學、英語
高一:語文、數學、英語
二、管弦樂器演奏專業:
初試:
1 小提琴專業(含中提琴):一首音階、七個琶音和三、六、八度雙音(高中考生還需分指八度和十度)。一首練習曲、一首樂曲;
2 大提琴專業:三個八度的音階、琶音及三、六、八度雙音音階一條。一首練習曲、一首樂曲;
3 低音提琴專業:音階一條、練習曲一首、樂曲一首。
復試:
1 一首不同于初試的練習曲、協奏曲第一樂章(可帶伴奏);
2 視唱練耳(見《視唱練耳考試參考大綱》)。
三試:
根據教育部指定的各科教學大綱的范圍,以現行九年義務教育課本為依據,主要了解考生文化課程的基礎知識。
初一:語文、數學 初二:語文、數學、英語
初三:語文、數學、英語 高一:語文、數學、英語
三、鍵盤樂器演奏專業(鋼琴)
初試:
1 練習曲兩首。選自:兩位不同作曲家的作品。程度相當于車爾尼練習曲740【含】以上;
2 復調:巴赫三部創意曲或平均律(賦格部分)。
復試:
1 基本練習:24個大小調3、6、8、10度雙手同向四個八度音階;主、屬七、減七同向四個八度琶音及和弦;
2 演奏曲目:
1 古典奏鳴曲快板樂章(選自:海頓、莫扎特或貝多芬);
2 自選樂曲一首;
注:所有初、復試曲目必須背譜演奏;
3 視唱練耳(見《視唱練耳考試參考大綱》)。
三試:
根據教育部指定的各科教學大綱的范圍,以現行九年義務教育課本為依據,主要了解考生文化課程的基礎知識。
初一:語文、數學 初二:語文、數學、英語
初三:語文、數學、英語 高一:語文、數學、英語
四、音樂理論基礎專業
作曲方向(初中)
初試:
1 創作:歌曲一首(無伴奏)、動機發展兩首(單旋律);
2 視唱練耳筆試(見《視唱練耳考試大綱》) 。
復試:
1 演奏三首鋼琴曲,其中一首練習曲、一首三聲部或三聲部以上的復調作品、一首奏鳴曲的快板樂章;
2 面試:樂器演奏、背唱民歌或戲曲片斷二首、彈唱民歌或藝術歌曲、口試;
3 視唱練耳口試(見《視唱練耳考試參考大綱》) 。
三試:
根據教育部指定的各科教學大綱的范圍,以現行九年義務教育課本為依據,主要了解考生文化課程的基礎知識。
初一:語文、數學
作曲方向(高中)
初試:
1 小型音樂作品命題創作(帶鋼琴伴奏);
2 視唱練耳筆試(見《視唱練耳考試參考大綱》);
3 樂理基礎知識筆試。
復試:
1 演奏三首鋼琴曲,其中一首練習曲、一首復調、一首奏鳴曲(一個快板樂章或變奏曲);
2 面試:樂器演奏、背唱民歌或戲曲片段二首、即興作曲、口試;
3 視唱練耳口試(見《視唱練耳考試參考大綱》)。
三試:
根據教育部指定的各科教學大綱的范圍,以現行九年義務教育課本為依據,主要了解考生文化課程的基礎知識。
高一:語文、數學、英語
音樂學方向(高中)
初試:
1 專業筆試:命題論文寫作(八百字左右);
2 視唱練耳筆試(見《視唱練耳考試參考大綱》);
3 樂理基礎知識筆試。
復試:
1 面試:(1)鋼琴或其他樂器演奏;(2)演唱民歌、說唱、戲曲唱段2-3首;
2 器樂演奏:鋼琴(一首練習曲,一首奏鳴曲的快板樂章)或其他樂器演奏(一首練習曲,一首樂曲);
3 視唱練耳口試(見《視唱練耳考試參考大綱》)。
三試:
根據教育部指定的各科教學大綱的范圍,以現行九年義務教育課本為依據,主要了解考生文化課程的基礎知識。
高一:語文、數學、英語
指揮方向(高中):
初試:
1 視唱練耳筆試(見《視唱練耳考試參考大綱》);
2 樂理基礎知識筆試。
復試:
1 專業面試:指揮一首小型音樂作品,樂器演奏、演唱聲樂作品二首、口試;
2 演奏三首鋼琴曲,其中一首練習曲、一首復調、一首奏鳴曲(一個快板樂章或變奏曲);
3 視唱練耳口試(見《視唱練耳考試參考大綱》)。
三試:
根據教育部指定的各科教學大綱的范圍,以現行九年義務教育課本為依據,主要了解考生文化課程的基礎知識。
高一:語文、數學、英語
五、聲樂專業
初試:
演唱兩首歌曲(民族聲樂專業:中國民歌、創作歌曲或中國歌劇選段、戲曲;美聲專業:中外藝術歌曲、創作歌曲、中外歌劇詠嘆調及音樂劇選曲)。
不提供音響設備,可自帶鋼琴伴奏。
復試:
1 演唱兩首歌曲(其中一首可同于初試);
2 視唱練耳(見《視唱練耳考試參考大綱》);
3 聲帶醫學檢查。
三試:
根據教育部指定的各科教學大綱的范圍,以現行九年義務教育課本為依據,主要了解考生文化課程的基礎知識。
高一:語文、數學、英語
報考各年級各科考試課本及范圍見下表:
體檢
參加三試的考生均需體檢。
錄取與畢業
1、根據考生考試成績、政治思想品德考查、體檢結果進行德、智、體全面衡量,在全面合格的情況下,依據專業成績擇優錄取。
2、凡是被我校錄取的考生均須填寫《錄取審核表》,并按時交回學校,否則不予錄取。
3、凡報考我校高一年級的考生(含往屆初中畢業生)均須參加2012年中考,否則不予錄取。
4、凡不能提供符合報名手續要求的考生不予錄取。
5、新生入學后.品學兼優者享受獎學金待遇。畢業后獲北京市中等專業學歷證書,并可報考高等音樂藝術院校或普通高校。
幾項說明
1、考生赴考的往返路費、體檢費、食宿費和發聲器官檢查費均自理。所需樂器一律自備( 鋼琴除外 ) 。
2、我校屬于非義務教育機構,新生入學后收費標準按當年國家收費標準統一收費。學費8000元/年,住宿費950元/年,書本講義費另計。
3 、北京市區的學生,原則上一律走讀。
4、新生入學后三個月為復查期,發現不符合招生條件和手續.或身患疾病不宜繼續學習者,退回原介紹單位和地區。
5、新生入學后第一年為試讀期。由我校進行德、智、體全面考核。凡因學習成績或品德、體格不符合要求者,退回原介紹單位和地區。
6、中國樂器演奏專業、管弦樂器演奏專業新生入學后樂器自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