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專業考試科目及要求:美術類專業參加省美術統考;本科音樂學、文化產業管理專業參加我校組織的校考,按照計劃的1:4比例發放合格證;專科非美術類專業承認相同相近專業的本科院校合格證。
(一)音樂學
1、本科音樂學校考科目:主項、副項、視/模唱
2、要求:1)聲樂方向的主項為聲樂,副項為器樂或舞蹈;
2)器樂方向的主項為器樂,副項為聲樂或舞蹈;
備注:除鋼琴外,其他樂器、樂譜、服裝、道具一律自備,聲樂類伴奏一律為鋼琴伴奏,副項選擇舞蹈的考生請自帶CD或優盤存儲曲目以備播放。
3、主項占總分的70%,副項占總分的20%,視模唱占總分的10%。
(二)文化產業管理校考科目:
1、文藝基礎知識文藝評論能力測試
(1)考試內容:
1)中學期間所學文學、藝術基本知識。
2)文學、藝術作品的鑒賞評論
(2)考試形式:筆試
2、文化藝術活動策劃與創作能力測試
(1)考試內容:
1)文化藝術活動策劃與創意
2)文學創作
(2)考試形式:筆試
3、以上兩個科目考試時間合計:3小時。
4、文藝基礎知識文藝評論能力測試,100分,占總分的50%;文化藝術活動策劃與創作能力測試,100分,占總分的50%。
五、年度招生范圍:所有擬招藝術類專業只在山東省內招生。
六、擬招專業的錄取原則:
1、藝術類本科專業錄取:在我省藝術類本科文化錄取控制分數線以上,美術類本科專業關聯省統考成績、非美術類本科專業關聯我校提供的專業校考成績,按文化成績排序,按招生計劃1:1.5的比例投檔,美術類按照省統考成績、音樂學專業按照我校提供的專業成績(校考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錄取。
2、文化產業管理專業屬于非藝術類專業帶有藝術類專業性質的本科專業,投檔關聯學校專業測試成績,在取得學校專業測試合格證的基礎上,在錄取時原則上按考生的文化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錄取。
3、藝術類專科錄取:在全省藝術類高職(專科)文化錄取控制分數線以上,根據考生志愿,美術類專業認可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統一組織的美術專業統考成績,按照文化分排序,按照1:1.5的比例投檔,在進檔考生中,按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錄取;非美術類專業在全省藝術類高職(專科)文化錄取控制分數線以上,根據考生志愿,有本科相同或相近專業合格證的按照文化分成績排序,按照招生計劃1:1.5的比例投檔,按文化成績由高到低順序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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