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專業考試
第九條 專業測試內容:
表演藝術:專項測試(分曲藝、戲曲、影視不同方向,考生選擇其中一個方向參加專項測試)、自選題目表演、命題表演、才藝展示。
表演藝術(幼兒藝術方向):專項測試(考生可選擇聲樂、器樂、舞蹈任一方向參加專項測試)、朗誦與形體、色彩與簡筆畫、才藝展示。
主持與播音:吐字發音、命題朗誦、才藝展示等。
音樂表演:專項測試(分聲樂、器樂,考生根據自己專長任選一門作為專項參加測試)、樂理測試、音樂素質測試(聽音、視唱)。
舞蹈表演:舞蹈專項測試、即興舞蹈、節奏測試。
第十條 專業考試時間地點:
考試地點:天津市河東區婁山道27號
考試時間:2013年3月23日至24日
第六章 后續管理
第十一條 按國家招生規定錄取的新生,持錄取通知書按學校規定的期限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當向學校請假。未請假或者請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理由以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第十二條 新生入學后,學校在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其進行復查。復查合格者予以注冊,取得學籍。復查不合格者,由學校區別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第十三條 新生入學后按國家教育部規定實行電子注冊,學校依據《天津藝術職業學院學生管理條例》等規章制度進行管理;按教學計劃對學生進行培養。
第十四條 我校依據國家有關規定,設立獎學金、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符合條件的學生可以按規定享受、申請。
第十五條 學生完成規定學業經審查達到畢業標準的頒發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專科畢業證書。
第七章 附 則
第十六條 本章程僅適用于2013年天津藝術職業學院高職招生工作。
第十七條 本章程經天津藝術職業學院高職招生領導小組審查通過,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核。
第十八條 本章程自公布起開始執行。凡以前天津藝術職業學院有關高職招生工作的政策、規定與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廢止,均以本章程規定為準。
第十九條 在招生咨詢過程中天津藝術職業學院咨詢人員的意見、建議僅作為考生填報志愿的參考,不屬學校錄取承諾。
第二十條 本章程由天津藝術職業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二十一條 咨詢及錄取結果查詢方式
地址:天津市河東區婁山道27號 郵編:300181
電話:022-58911913、58106788
網址:www.tjysxy.com
E-mail:tjyszb@126.com
推薦閱讀:《全國高考天津市高校音樂校考報名考試錄取專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