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試性質和目的
華南師范大學音樂表演學專業術科考試大綱,是面向報考華南師范大學音樂表演學專業的考生進行的專業基礎技能測試,是我校普通高考的組成部分。主要考核和測試考生的音樂理論基礎,音樂聽覺能力,識譜能力,演唱或演奏能力及表現能力,嗓音條件或器樂演奏的生理條件。選拔出具有音樂專業學習潛能、畢業后主要從事音樂表演、社會音樂文化工作的我校音樂類專業合格新生。
2、考試形式
(1)初試的考試形式僅為面試;
(2)復試的考試形式先筆試后面試。
3、考試成績
(1)成績比例
、僖魳繁硌蓊悾簩I技能占85%,音樂基礎占15%(其中視唱練耳10%、樂理5%)。
②理論作曲類:作曲占50%,和聲占20%,綜合面試占15%,音樂基礎占15%(其中視唱練耳10%、樂理5%)。
(2)評分標準:專業技能和音樂基礎均按百分制評分。
(3)評分細則:(參見附錄)
2.1音樂基礎
2.1.1視唱練耳
(參見1.1.1視唱練耳)
2.1.2樂理
(參見1.1.2樂理)
2.2術 科
2.2.1聲樂、鋼琴和器樂
一、初試
初試內容:需演唱(奏)中外歌曲或樂曲1首。
二、復試
復試內容:須考專業技能和音樂基礎兩大部分。
其布厄,是傈僳族彈撥弦鳴樂器。傈僳語“其”是弦子,“布厄”為傈果,意即圓筒形的弦子。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