視唱部分
視唱評分主要依據以下四個方面進行:音準、節奏、流暢與完整、音樂表現。
具體評分標準
1、音準、節奏、流暢與完整、音樂表現均為優良者按滿分的95%左右給分。
2、音準、節奏正確、視唱完整流暢,無音樂表現的按滿分的85%左右給分。
3、音準、節奏正確、視唱不夠完整,無音樂表現的按滿分的75%左右給分。
4、音準、節奏基本正確、視唱不夠完整,無音樂表現的按滿分的65%左右給分。
5、音準、節奏不正確的,不能及格,根據實際情況按滿分的5%-59%給分。
6、不識譜、不能視唱的不給分。
1.1.2樂理
一、考試目的
樂理是考生的必考項。
通過測試,考察考生所掌握的音樂基礎知識及其運用音樂基本理論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鑒定考生是否具備進入華南師范大學音樂專業學習所必備的音樂理論基礎。
二、考試內容
(一)音律與記譜法(約占30%)
1、音與音高:音列、音級及其分組等。
2、音律:十二平均律、五度相生律、純律、半音、全音、等音等。
3、音符與譜表:各種音符與休止符(含簡譜)、譜表、譜號等。
4、節奏節拍:各種節奏、節拍及其音值組合法。
5、音樂術語和標記:常用的省略記號、演奏法記號、速度及力度標記、裝飾音和術語等。
6、譯譜:五線譜與簡譜的互譯。
其布厄,是傈僳族彈撥弦鳴樂器。傈僳語“其”是弦子,“布厄”為傈果,意即圓筒形的弦子。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