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做好我校2013年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以下簡稱推免)工作,根據教育部《關于做好2013年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12〕號)文件和《教育部關于印發〈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教學[2006]14號)(以下簡稱:“推免管理辦法”)要求,現將推免工作實施辦法通知如下:
一、加強組織領導
成立由分管校領導任組長,研究生招生、教務、紀檢監察部門以及教師代表組成的推免工作領導小組。監督和指導推免工作,對推免工作所涉及的各個職能部門進行協調,保證推免生工作的順利進行。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要加強對接收推免生工作的領導和統籌管理,并確定擬錄取名單。 各二級學院應成立由有關負責人和教師代表組成的推薦工作小組,具體實施本單位推薦工作。各二級學院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加強對接收推免工作的領導和統籌管理。
二、推免范圍及條件
學校從具備下列條件的學生中擇優遴選推免生:
1、納入國家普通本科招生計劃錄取的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不含專升本、第二學士學位、獨立學院、民辦、成教的學生)。
2、具有高尚的愛國主義情操和集體主義精神,社會主義信念堅定,社會責任感強,遵紀守法,積極向上,身心健康。
3、誠實守信,學風端正,無任何考試違紀、作弊和剽竊他人學術成果行為。品行優良,無任何違法違紀受處分記錄。
4、勤奮學習,刻苦鉆研,成績優秀,具體要求如下:
(1)本科前三學年所修課具備獲得學士學位授予的各項條件,綜合測評成績排名在本學院要求:學術型在本學院總排名前35%,專業學位在本學院總排名前50%;
(2)專業課與專業基礎課無不及格、補考、重修的課程;
5、符合推免條件的學生通過專業考試擇優錄取;
6、廳局級以上比賽或演展獲二等獎以上者,或在校期間以山東藝術學院為第一單位,學生為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或CSSCI期刊公開發表學術性文章的專業特別優秀和具有特殊業務專長的學生, 由三位同領域專家(教授)推薦,可破格參加專業考試,但須對材料進行嚴格審查和公示,經院、校兩級推免工作領導小組審核通過,并將審查材料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審核備案。
7、我校接收外校推免生到我校攻讀碩士學位,校外推免生必須符合其畢業院校的推免條件以及推免程序等。在我校須有導師接收,同時提交個人相關推免材料信息。參加并達到我院組織的專業考試所規定的各項推薦條件。
三、推免名額
2013年教育部下達我校推免生名額為55人,分為學術型和專業學位兩個部分,學術型名額為33人,專業學位名額為22人,按各學院應屆畢業生人數比例分配名額。各二級學院未完成的推免計劃由學校統籌調劑,擇優使用。
各有關二級學院校內推薦名額(55個)分配如下:
二級學院 |
學科方向 |
學術型
推薦名額 |
專業學位
推薦名額 |
音樂學院 |
音樂與舞蹈學、音樂 |
3 |
5 |
美術學院 |
美術學、美術 |
5 |
7 |
戲劇學院 |
戲劇與影視學 |
5 |
1 |
音樂教育學院 |
音樂與舞蹈學、音樂 |
2 |
1 |
設計學院 |
設計學、藝術設計 |
6 |
6 |
藝術文化學院 |
藝術學理論 |
3 |
|
舞蹈學院 |
音樂與舞蹈學 |
2 |
1 |
戲曲學院 |
戲劇與影視學 |
2 |
1 |
傳媒學院 |
戲劇與影視學 |
5 |
|
合計 |
|
33 |
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