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唱與指揮》科目大綱
一、考核要求
《合唱指揮》的考核是為高等院校招收音樂學方向碩士研究生而設置的,并且具有選拔性質的專業復試科目,其目的是科學、公平、有效地測試考生所掌握的《合唱指揮》的專業技能與技巧及理解音樂和表現音樂的能力。
二、考核評價目標
《合唱指揮》研究生復試考試的內容除了對專業的技能與技巧的考核之外,還應包括對作品的選擇、理解、詮釋是否符合專業《合唱指揮》的要求和程度。
1.熟練地掌握《合唱指揮》的專業技能與技巧。
2.熟練地使用專業技能技巧詮釋音樂作品。
三、考核內容
1.指揮中外合唱作品各一首(任選)。
2.加試:演唱聲樂作品一首或演奏鋼琴作品一首(任選)。
3.視唱練耳。
4.合唱作品讀譜法。
西北師范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2012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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