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考生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的內容包括:
1.對考生教育背景的審查即畢業院校、專業、獎懲情況等。
2.對考生學歷、學位證書的審查。
3.報考藝術碩士專業學位的考生需提供4-5張作品照片(提交時間:網上報名開始起至現場確認時止;提交方式:函寄;函寄地址:北京市朝陽區惠新北里甲1號 中國藝術研究院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 郵編:100029 注明“碩士材料”)。
我院將對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發放準考證,資格審查不通過者,不發放準考證。我院將在復試時對考生學歷證書等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再次審查,對弄虛作假、不符合教育部規定者,不予復試。
對弄虛作假者,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或學籍。
六、考試
入學考試分初試和復試
2012年12月25日-2013年1月7日,考生可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研招網下載打印《準考證》。《準考證》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不得涂改。考生憑下載打印的《準考證》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參加初試。
1.初試科目:詳見《入學考試科目》表。
2.初試時間:由國家教育部統一安排(詳見準考證)。
3.考試地點:北京市朝陽區惠新北里甲一號 中國藝術研究院研究生院
4.同等學力考生和國家承認學歷的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復試時另增加“文藝理論”和“閱讀與寫作”兩門本科基礎課筆試。
5.初試成績公布后,由我院根據教育部考生進入復試的基本分數要求確定我院的復試考生名單并在中國藝術研究院研究生院的網站上公布。
6.復試方式、內容及具體辦法于復試前一周公布在中國藝術研究院研究生院的網站上。
七、體檢
1.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制訂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標準》執行,對于傳染性較強的疾病,我院不予錄取。
2.考生復試期間由我單位組織到指定醫院集體進行體檢。
八、錄取
1.貫徹“德智體美全面衡量、擇優錄取、確保質量、寧缺毋濫”的原則,根據國家下達的招生計劃,考生入學考試的成績(含初試和復試)并結合其平時學習成績和政治思想表現、業務素質以及身體健康情況擇優確定錄取名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2.定向、委托培養碩士生均實行合同制,招生單位、用人單位、擬錄取為定向培養、委托培養碩士生的考生之間,必須在錄取前分別簽訂培養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