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資格復審和錄取
在發出錄取通知書之前,我校對同意接收并已履行正式報名手續的推薦免試生按以下要求進行資格復審,通過者方可被錄取,否則將被取消錄取資格。
1、完成本科培養方案規定的所有課程及實踐環節(含畢業論文或實習)的學分要求;
2、畢業論文或實習成績應在“良”以上;
3、取得接收資格后,本科必修、限選及公選課程不得出現不及格;
被我校錄取的推薦免生若入學前未取得學士學位或本科畢業證書,或受到處分的,取消錄取資格。對在申請推免生過程中弄虛作假的學生,一經發現,取消錄取資格和學籍,由推薦單位按學生管理規定進行相應處理。
四、聯系方式
申請材料請直接寄送相關的招生學部、院(研究所、中心),郵寄地址:重慶市北碚區天生路2號西南大學 學部、院(研究所、中心)研究生教學辦公室
郵編:400715
校研招辦咨詢電話:023-68252456 傳真:023-68252456
西南大學
2012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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