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養目標
培養具有高水平的音樂創作、音樂表演技能,系統的專業知識,較高的音樂審美能力和較強的音樂理解力與表現力,能夠勝任音樂創作和音樂表演領域的各種表現形式的高層次、應用型音樂專門人才。
二、招生專業名稱、擬招生名額、研究方向與考試科目
詳見附件一
三、學制
三年
四、報考條件
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報名參加國家組織的全國統一招生考試: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愿為社會主義音樂文化建設服務,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考生的學歷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和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按本科畢業同等學力身份報考,并在專業考試階段進行加試;
(4)自考本科生和網絡教育本科生須在報名現場確認截止日期(2012年11月14日)前取得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證書方可報考。
(5)已在非音樂類專業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的人員,可再次報考碩士生,但只能報考委托培養或自籌經費的碩士生。
4.年齡一般不超過40周歲(197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超過40周歲者只能報考委托培養和自籌經費。
5.身體健康狀況符合規定的體檢標準。
五、報名
研究生報名采取網上提交報考信息、現場確認和照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一)網上報名:2013年碩士研究生考生一律采取網上報名方式。
1.網上報名時間:2012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再修改報名信息;應屆本科畢業生可提前網上預報,時間為2012年9月28日-29日(每天9:00-22:00)。
2.請考生自行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公網網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網址:http://yz.chsi.cn)瀏覽報考須知,按教育部、廣東省招生辦和我院的網上公告要求報名,凡不按公告要求報名、網報信息誤填、錯填或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在上述報名日期內,考生可自行修改、校正網報信息。
3.網上報名填寫報考信息時注意事項:
(1)考生只填報一個招生單位的一個專業。(待初試結束后,教育部公布考生進入復試基本分數要求后,考生可通過研招網調劑服務系統了解其他招生單位的生源缺額信息并根據自己的成績再填報調劑志愿。)
(2)同等學力的報考人員,應按我院的招生要求如實填寫學習情況和提供真實材料。
(3)考生要準確填寫個人信息,對本人所受獎懲情況,特別是要如實填寫在參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國家教育考試過程中因違規、作弊所受處罰情況。對弄虛作假者,我院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和《2013年全國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進行處理。
(二)現場確認
1.現場確認時間:2012年11月10--14日。逾期不再補辦。
2.現場確認程序:
(1)考生須本人到我院大學城校區進行現場確認。
(2)考生須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校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持學生證)和網上報名編號,到我院研究生部辦理網報信息核對確認手續。經考生確認的報名信息在考試及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擔。(上述證件需驗原件,交復印件。)
(3)考生按規定繳納報考費(考生辦理報考手續繳納報考費后,不再退還)。
(4)我院按規定采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
(5)各表演專業方向考生專業考試曲目確認(請考生于2012年10月15日-11月5日期間登錄網址:www.xhzsb.com按要求填報曲目)
(三)考生資格審查
我院審查考生報考材料后,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準予考試(如有弄虛作假者,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或學籍)。
(四)準考證打印
1.專業考試準考證:2012年12月1日-12月7日,考生可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陸研招網(網址:www.xhzsb.com)下載打印專業考試《準考證》,《準考證》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不得涂改。
2.全國統考準考證:2012年12月25日-2013年1月4日,考生可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陸研招網(公網網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網址:http://yz.chsi.cn)下載打印全國統考《準考證》,《準考證》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不得涂改。
六、考試
入學考試分專業考試和全國統一時間考試:
(一)考試時間
1. 專業考試時間:2012年12月8日-12月11日
2.全國統考時間:2013年1月5日-1月6日
附:星海音樂學院2013年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專業學位)入學考試日程安排表
(二)考試科目
1.政治理論、外語(英語二、日語任選一種)須參加全國統一命題考試。
2.其他專業基礎課(技術理論、音樂學基礎)及專業考試科目詳見附件一。
3. 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非音樂類專業考生在專業考試期間需加試視唱練耳(含聽寫、視唱兩部分)與器樂演奏(自備練習曲、樂曲各一首)。
(三)考試地點:
專業主科考試與全國統考科目考試均在廣州大學城校區進行,外地不設考點。
七、錄取
1.根據教育部當年下達的招生規模和錄取分數要求,依據考生初試和專業成績,按德、智、體全面發展原則,擇優錄取。
2.委托培養和自籌經費培養碩士生須在錄取前簽訂合同。
八、學習費用及待遇
按照政府規定的有關收費標準執行。
九、聯系地址及電話
1.聯系地址:廣州大學城外環西路398號星海音樂學院研究生部 郵編:510006
2.聯系電話: 020-39363999; 020-39363988
以上或其他相關信息可登錄以下網址查詢:http://yjs.xhzsb.com/
本招生簡章由星海音樂學院研究生部負責解釋。
星海音樂學院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2012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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