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多渠道促進我國高層次專門人才的成長,適應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需要,做好授予具有研究生畢業同等學力人員碩士學位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暫行實施辦法》。凡是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法律、法規,品行端正,具有研究生畢業同等學力,學術水平或專門技術水平已達到學位授予標準的人員,均可按照本規定,向我院申請碩士學位。
一、申請者應具備的條件
1、申請人須獲得學士學位,并在獲得學士學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在申請學位的專業或相近專業做出成績。
2、申請人須通過我院研究生課程進修班的學習并取得結業證書,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學位外國語全國統一考試成績合格,并經所在工作單位審查同意后,方可提出學位申請。
3、申請人須在國家級核心刊物公開發表的有關學術論文;出版的專著,以及科研成果獲獎證明材料。
二、申請程序
具備上述條件者,按以下程序申請碩士學位:
1、向學位辦提交相應報名材料并取得資格認定;
2、通過碩士學位論文選題報告;
3、完成學位論文;
4、進行論文評閱及答辯;
5、院學位委員會審議,決定是否授予學位。
三、報名及資格認定
1、報名時間及辦法:申請者本人于2012年9月20日至27日(除22日、23日休息日)到研究生院學位辦(6103室)報名,報名前自行在網上下載填寫《中國藝術研究院接受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學位資格審查表》。報名時提交以下材料:
(1)最后學歷、學位證書、課程進修班結業證(原件及復印件,原件用畢退回)及學習成績單(復印件)
(2)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原件用畢退回)
(3)近期免冠兩寸彩色照片2張
(4)《中國藝術研究院接受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學位資格審查表》(一式兩份)
(5)公開發表的論文或獲獎證書(復印件)
(6)兩位副高以上職稱的專家推薦信
(7)2012年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學位外國語全國統考考試成績單
(8)擬申請學位的論文方向、題目及大綱(以便分配相應方向的導師)
(9)外國語考試準考證原件
(10)資格審查費100元
所有復印件必須由所在單位人事部門核實原件后加蓋公章方為有效。
2、資格審查:所有申請者的材料于9月27日前交研究生院,以便進行資格審查認定。通過資格審查者,研究生院將及時通知申請者按規定交費并參加開題報告會。
3、確定指導教師:申請者取得資格認定后,研究生院為申請者確定導師。申請者及時與導師聯系,以便進行論文開題與寫作、答辯工作。
四、學位論文
1、論文的完成:申請人應在規定時間內在導師的指導下,獨立完成學位論文。
2、論文的基本要求:學位論文應反映出作者在此研究方向上對國內外發展動向有基本的了解,對課題的研究方案做過充分的論證,結論能體現作者對所研究內容有新的見解。
3、論文的開題:2012年11月,在導師指導下論文開題,開題未通過者可于2013年11月再次開題。
4、學位論文撰寫和打印
(1)學位論文依照《中國藝術研究院碩士學位論文格式要求》編排和印制。
(2)論文格式、論文封面、摘要封面、扉頁、獨創聲明均可在研究生院網站上下載。
5、論文評閱、答辯及學位授予:
(1)2014年3月初,申請人向研究生院提出答辯申請,經批準后,將論文送專家評閱。
(2)2014年5月進行論文答辯。
(3)最后經院學位評定委員會審核決定是否授予學位,通過者參加學位授予儀式頒發碩士學位證書。
五、收費標準
1、導師指導開題,評閱答辯,學位委員會審議等費用每人18000元。
2、已參加學位論文開題以及未通過學位論文答辯或經學位委員會審議未通過者,費用不退。
附件:《中國藝術研究院接受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學位資格審查表》
中國藝術研究院學位評定委員會辦公室
2012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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