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錄取
1.我院根據考生入學考試初試、復試成績,并結合思想政治表現,以及身體健康狀況綜合評定,擇優錄取。
2.每位導師每年限招2名碩士研究生(包括全日制學術型與全日制專業學位型)。
3.考生可被錄取為國家計劃內定向或非定向碩士生,也可被錄取為計劃外委托培養或計劃外自籌經費碩士生。招收定向培養、委托培養及自籌經費碩士生均實行合同制。被錄取的定向生需在錄取前由其所在單位與我院簽訂定向培養合同,委托培養碩士生需由委托單位與我院簽訂委托培養合同、自籌經費生需與我院簽訂自籌經費培養合同。(公費與自費名額以國家正式下達文件為準)。
4.新生應按時報到。不能按時報到者,須有正當理由和有關證明,向研究生處請假。無故逾期兩周不報到者,取消入學資格。應屆本科畢業生、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考生入學時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者,取消錄取資格。
七、違規處理
1.對在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中違規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嚴肅處理。情節特別嚴重的,可給予暫停參加各種國家教育考試1至3年的處理,同時,對在校生,由其所在學校按有關規定給予處分,直至開除學籍;對在職考生,有關部門將通知考生所在單位,由考生所在單位視情節給予黨紀或政紀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對弄虛作假者(含推薦免試生),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或學籍。
3.我院將會把考生在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中的違規或作弊事實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誠信檔案》,并將考生的有關情況通報其所在學校或單位,記入考生人事檔案,作為其今后升學和就業的重要參考依據。
八、畢業生就業
1.定向或委托培養碩士研究生畢業后回定向或委托單位就業。
2.非定向和自籌經費碩士研究生畢業時采取畢業研究生與用人單位“雙向選擇”的方式,落實就業去向,或按照培養合同就業。招生單位及所在地省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負責辦理相關手續。
九、學習費用及待遇
1.學術型:國家計劃招收的定向、非定向生均不收取學費,委培、自籌經費學生每學年學費15000元(以國家最新規定為準)。專業學位型:國家計劃招收的定向、非定向生均不收取學費;委培、自籌經費學生每學年學費20000元。在學習期間其他費用及待遇按國家規定及我院與委培生單位、自籌經費學生本人簽訂的合同執行。住宿費每生每年750元(一號公寓)或900元(二號公寓),戶口及家庭住址都在北京的學生一律走讀,不繳住宿費。
2.在校學習期間,定向、非定向學生按國家規定享受研究生助學金和公費醫療。自籌經費和委托培養學生在校期間有關待遇,按入學時所簽的合同辦理。所有學生可根據本院有關規定享受研究生獎學金。
本院地址:北京市朝陽區安翔路1號 郵政編碼:100101
中國音樂學院網址:www.ccmusic.edu.cn
研招辦電話(傳真):010—64887364
注:請考生務必注意報考系別、研究方向、考試要求、導師的變動。
中國音樂學院研究生處
2012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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