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體檢:
考生體檢工作由招生單位在復試階段組織進行,體檢須在招生單位指定的二級甲等以上醫院進行。招生單位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要求,按照《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規定,結合招生專業實際情況,提出本單位體檢要求。
十、錄取:
。ㄒ唬┪倚8鶕䥽蚁逻_的招生計劃,考生入學考試的成績(含初試和復試)并結合其平時學習成績和思想政治表現、業務素質以及身體健康狀況確定擬錄取名單。
我校要將考生考試誠信狀況作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對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將不予錄取。
(二)碩士生錄取類別分為定向、非定向、委托培養和自籌經費。
招收定向培養、委托培養碩士研究生均實行合同制。招生單位、用人單位、擬錄取為定向培養或委托培養的考生之間,必須在考生錄取前,分別簽訂合同。
定向或委托培養碩士研究生畢業后回定向或委托單位就業。
非定向和自籌經費碩士研究生畢業時采取畢業研究生與用人單位“雙向選擇”的方式,落實就業去向。
。ㄈ┬律鷳磿r報到。不能按時報到者,須有正當理由和有關證明,并向招生單位請假。無故逾期兩周不報到者,取消入學資格。應屆本科畢業生、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考生入學時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者,取消錄取資格。
十一、違規處理:
對在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中違規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嚴肅處理。情節特別嚴重的,可給予暫停參加各種國家教育考試1至3年的處理,同時,對在校生,由其所在學校按有關規定給予處分,直至開除學籍;對在職考生,有關部門將通知考生所在單位,由考生所在單位視情節給予黨紀或政紀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對弄虛作假者(含推薦免試生),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或學籍。
相關單位將考生在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中的違規或作弊事實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誠信檔案》,并將考生的有關情況通報其所在學校或單位,記入考生人事檔案,作為其今后升學和就業的重要參考依據。
十二、其他注意事項:
。ㄒ唬┛鐚W科、專業及同等學力考生只能選報招生專業目錄中所規定的專業、方向。招收跨學科、跨專業以及同等學力的專業、方向已在備注欄內注明,沒有注明的為不招收。
(二)專業代碼后帶“★”者為學校自設專業。
。ㄈ﹩为毧荚囌猩喺录罢猩鷮I目錄另發。
。ㄋ模┪倚2慌e辦任何形式的考前輔導班。研究生招生辦公室不提供往年考研試題,不出售或辦理郵購書籍業務,敬請諒解。
。ㄎ澹┛忌驁罂佳芯可c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上述問題使考生不能參加考試或無法被錄取,招生單位不承擔責任。
(六)請各位考生及時登陸吉林大學研究生院主頁“招生工作”欄,以獲取我校碩士研究生招生相關最新信息。
研究生院網址:http://yjsy.jlu.edu.cn
通 訊 地 址:長春市前進大街2699號 吉林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郵 政 編 碼:130012
聯 系 電 話:0431-85166371
傳 真 號 碼:0431-85166371
研究生招生辦公室辦公地點:吉林大學中心校區行政辦公樓420室
吉林大學研究生院
2012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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