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違規處理
對在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中違規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嚴肅處理。情節特別嚴重的,可給予暫停參加各種國家教育考試1至3年的處理,同時,對在校生,由其所在學校按有關規定給予處分,直至開除學籍;對在職考生,有關部門將通知考生所在單位,由考生所在單位視情節給予黨紀或政紀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對弄虛作假者(含推薦免試生),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或學籍。
十二、畢業生就業
定向或委托培養碩士生畢業后回定向或委托單位就業。
非定向和自籌經費碩士生畢業時采取畢業研究生與用人單位“雙向選擇”的方式,落實就業去向,或按照培養合同就業。
十三、其他
1.獎助體系
除定向、委培生外,所有學生均享受普通獎學金。為鼓勵研究生勤奮學習,我校提供了學習優秀獎學金(包括光華獎學金、魯光獎學金、青啤獎學金、日本三菱商事獎學金及日本醫療服務集團獎學金等)、單項獎學金(包括研究生優秀科技創新成果獎、優秀學位論文獎、科技競賽獎、文體活動獎、特殊貢獻獎等)。同時,學校設立優秀研究生學位論文培育基金,對預期取得高水平創新成果的選題提供經費支持。
我校每年為研究生提供一定數量的三助崗位。研究生可申請從事助教、助研、助管工作,崗位津貼不低于300元/月;對于特困學生,按國家政策規定,學校幫助辦理助學貸款。
2.學制
學術學位碩士生基本修業年限為3年,允許修業年限2—6年;專業學位中工程碩士、教育碩士、法律碩士(法學)、漢語國際教育碩士、金融碩士、保險碩士、翻譯碩士、旅游碩士、工程管理碩士基本修業年限為2年,最長修業年限為4年。專業學位中其余專業基本修業年限為3年,最長修業年限為6年。
3.被我校接收的推薦免試生均為公費。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法律碩士(非法學)、藝術碩士的定向考生只能錄取為自籌經費或委托培養碩士生,具體情況咨詢各個學院(中心)。其余公費。
十四、聯系方式
聯系地址:青島市寧夏路308號青島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郵政編碼:266071
聯系電話:0532-85954377
傳真:0532-85953655
E-mail :yzb@qdu.edu.cn
附:各學院聯系方式
學院 |
院系所 |
姓名 |
辦公地點(青島大學) |
辦公電話 |
1 |
文學院 |
段老師 |
西2教527 |
85953352 |
2 |
外語學院 |
崔老師 |
西2教3樓日語辦公室 |
85952937 |
3 |
音樂學院 |
鄢老師 |
藝術樓右2樓 |
85953738 |
4 |
美術學院 |
趙老師 |
藝術樓右5樓 |
85953828 |
5 |
數學科學學院 |
車老師 |
勵行樓207 |
85953660 |
6 |
物理科學學院 |
葛老師 |
博逸樓 |
85953552 |
7 |
機電工程學院 |
楊老師 |
東5教2樓 |
85953626 |
8 |
自動化工程學院 |
馬老師 |
東4教3樓 |
85953667 |
9 |
信息工程學院 |
張老師 |
西4教513 |
85953151 |
10 |
化學化工與環境學院 |
路老師 |
東3教207 |
85951290 |
11 |
紡織服裝學院 |
孔老師 |
東1教404 |
85953038 |
12 |
醫學院 |
吳老師 |
登州路 |
82991012 |
13 |
師范學院 |
鞠老師 |
師范學院行政樓2樓教科辦 |
85957076 |
14 |
法學院 |
姚老師 |
東1教5樓 |
85955971 |
15 |
經濟學院 |
王老師 |
東5教4樓 |
85953625 |
16 |
國際商學院 |
孫老師 |
東1教2樓 |
85953637 |
17 |
旅游學院 |
張老師 |
東1教1樓 |
85953633 |
18 |
思想政治理論教學部 |
禹老師 |
篤行樓 |
85953829 |
19 |
漢語國際教育 |
李老師 |
敏行樓1樓 |
85955057 |
青島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2012年9月10日
【點此查看:青島大學音樂藝術專業研究生招生考試更多資訊】
【點此查看:國內更多院校音樂藝術專業研究生招生考試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