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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師范大學2013年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初試自命題科目參考書目(音樂學院)
一、培養目標
為國家培養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制度,遵紀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務國家服務人民的社會責任感,掌握本學科堅實的基礎理論和系統的專業知識,具有創新精神和從事科學研究、教學、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層次學術型專門人才以及具有較強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能夠承擔專業技術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職業素養的高層次應用型專門人才。
二、接收推薦免試生
我校招生專業目錄上公布的學術型和全日制專業學位各專業(公共管理碩士、教育碩士中教育管理專業和美術學院各專業除外)均可接收高等學校應屆本科畢業生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熱忱歡迎在全國各有免試推薦權的高校中已經取得推薦免試資格的考生報考我校。相關信息詳見“2013年招收優秀本科應屆畢業生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申請辦法”。
三、報考條件(學術型和全日制專業學位)
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報名參加國家組織的全國統一招生考試: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愿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年齡不超過40周歲(197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報考委托培養和自籌經費的考生年齡不限。
4.身體健康狀況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體檢要求。
5. 已獲碩士或博士學位的人員,只準報考委托培養或自籌經費碩士生。
6.考生的學歷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滿2年(從畢業到2013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人員。以同等學力資格報考復試時必須提交畢業證書原件和在學術刊物上公開發表的相當于大學本科畢業論文水平的文章(不限學科專業)原件或進修學校教務部門開具的進修本科課程合格成績單(6門或6門以上)。同等學力考生可跨專業報考。
(4)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不含自考生和網絡教育學生)應屆本科畢業生,報名時按本科生對待,復試時按同等學力考生對待。
(5)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
(6)自考生和網絡教育學生,須在報名現場確認截止日期(即2012年11月14日)前取得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證書方可報考;如果已獲得專科畢業證書兩年或兩年以上(從大專畢業到2013年9月1日),滿足第(3)條同等學力人員報考條件的,可以同等學力身份報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