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條 投檔程序
1、我校嚴格按各省(市、自治區)招辦規定和錄取批次進行錄取。
2、我校按照各省(市、自治區)投檔原則接收考生電子檔案,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錄取。實行平行志愿投檔的省份按照平行志愿相關錄取政策執行;對于非平行志愿投檔省份優先錄取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時,將依次從后續志愿的考生中擇優錄取。
3、如所有專業志愿無法滿足,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按分數進行調劑,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做退檔處理。
4、考生參加各省(市、自治區)藝術類、體育類專業聯(統)考且成績合格,在高考成績達到生源所在地藝術類、體育類文化考試規定分數線的情況下,依據志愿按專業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錄滿為止。我校單獨組織藝術專業考試的省份錄取時在文化課成績達到生源所在地藝術類文化考試規定分數線的情況下,依據志愿按我校專業考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錄滿為止。
第五章 收費標準及獎助措施
第十六條 學校嚴格按寧夏回族自治區物價局、財政廳、教育廳規定的標準收取學費及住宿費。
第十七條 獎助措施
1、獎學金: 學校設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寶鋼教育基金優秀學生獎學金”、“建行寧夏分行少數民族地區大學生成才計劃獎學金”、“移動固原分公司大學生團學骨干獎學金”、“學校學生綜合獎學金”及“單項獎學金”等七項獎學金。
2、助學金:學校設有“國家助學金”、“寧夏燕寶慈善基金會教育助學項目助學金” 、“寧夏陳逢干大學生助學基金會助學金”、“中國體育彩票·新長城助學金”、“南京證券百萬圓夢助學工程助學金”、“香港慈恩基金會助學金”、“固原軍分區1+1助學金”、“正保教育慈善基金助學金”、“新東方西部特困大學生專項助學金”等九項助學金。
3、其他資助:助學貸款(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困難補助、臨時特困補助、PHE項目(提高高校貧困生能力)、入伍學生學費補償貸款代償。
第六章 新生入學
第十八條 新生入學后,我校將在三個月內進行全面復查。經復查不合格者,將按政策規定予以處理,凡發現弄虛作假者,一律取消入學資格。
第七章 招生咨詢及監察
第十九條 招生咨詢電話:(0954)2079366
E - mail: nsyzb@163.com
網 址:www.nxtu.cn/xsc
第二十條 招生監察電話:(0954)2079466
第八章 附則
第二十一條 招生計劃、專業方向、報考時間和方式等各類招生考試信息以招生簡章為準。
第二十二條 對以寧夏師范學院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機構或個人,學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二十三條 本章程由寧夏師范學院招生與就業指導處負責解釋。
寧夏師范學院招生辦公室
2012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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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布厄,是傈僳族彈撥弦鳴樂器。傈僳語“其”是弦子,“布厄”為傈果,意即圓筒形的弦子。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