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養目標
為國家大劇院培養對歌劇表演藝術認知準確、把握全面,兼具歌唱能力和表演能力,綜合素質高的歌劇表演高層次專門人才。
二、教學方式和特點
教學以“理論與實踐相結合”為原則,采用專業課程、特色課程和藝術實踐相結合的教學方式。指導教師由具有豐富聲樂表演和教學經驗的老師擔任。
教學課程包括專業課程和特色課程。專業課程設置按照中央音樂學院全國統招藝術碩士研究生聲樂歌劇系的學習內容設計;特色課程主要圍繞國家大劇院歌劇制作劇目進行設計。
教學注重藝術實踐。藝術實踐在國家大劇院完成,大劇院為學員提供藝術實踐的平臺,對成績優異者,提供參與大劇院自制歌劇劇目的排練與演出機會,成為學習組演員。同時大劇院還將積極整合自身藝術資源,為學員提供豐富多樣的藝術實踐活動,幫助學員提升藝術修養和開闊藝術視野。
國家大劇院擇優錄用合格畢業生為駐院歌劇演員。
三、招生名額
10名,列入2013年中央音樂學院全日制藝術碩士招生計劃。
四、報考條件
報考者除滿足中央音樂學院全國統招藝術碩士研究生的報考條件之外,還應具備一定的專業能力和基本素質,具體要求如下:
1.基本的歌劇專業知識,對各個音樂時期的重點歌劇作品有一定理解和掌握;
2.一定的表演功底,能夠滿足演出排練的基本要求;
3.語言能力,至少能夠使用一種外語進行基本溝通;
4.較強的學習能力;
5.較高的藝術修養和綜合素質;
6.具備一般歌劇演員所需的外形條件。
五、報名
報名方式參看中央音樂學院研究生招生網址http://yjs.ccom.edu.cn。
報名時須交(本院聲歌系應屆學生免)本人演唱的CD(不收磁帶、MD、DVD),內容同考試曲目。
七、考試
初試:專業主科(包括面試、新譜視唱),由中央音樂學院和國家大劇院共同組成考試評委組進行考核。其它考試科目同聲歌系聲樂專業。
具體內容詳見13碩招生簡章附件二:專業考試科目及要求。
八、錄取
1.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確保質量、寧缺毋濫。
2.考試科目合格標準(100分制):①主科:表演方向主科85分以上。②政治、外語及總分要求達到國家下達分數線。③其他科目60分以上。
九、學制與學位授予
1.學制為3年。
2.凡完成課程學習并獲得規定學分、專業考核(音樂作品、音樂會)成績合格、論文答辯通過者,經院學位評定委員會審核批準后,授予藝術碩士專業學位,頒發國務院學位委員會辦公室印制的學位證書和畢業證書。
十、學費、住宿費及學習期間的待遇
按照中央音樂學院有關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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