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特長生報考項目
1、體育類(20人):
田徑、籃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排球、健美操等。
2、藝術類(20人):
(1)演唱與器樂演奏。
(2)演講、舞蹈。
(3)美術、書法。
四、招生程序
(一)發布招生公告。
7月10日前,根據本實施細則,報市教育局基礎教育科審查、備案,通過學校網絡、招生宣傳冊、校內宣傳欄等向社會公布。
(二)學生自愿報名。
7月10日—7月12日,具備特長生招生條件的學生自主選擇項目,帶2張近期1寸或兩寸照片到學校報名。上午8:00—11:00,下午3:00—5:30。報名地點:五樓名師工作室。學校根據學生特長,按照本校特長生招生計劃的2:1確定報考人數。
(三)學校考核預錄
7月8日前,學校將特長生專業考核和面試時間報市教育局基礎教育科。并在教育主管部門的指導和監督下對特長生進行專業考核和面試。
考核時間:7月13日。
考核內容與要求:
A、體育類考核內容與要求
專業測試內容:100分
1、身體素質:50米跑(50分)
2、專項測試:(50分)
評分標準:
田徑專項:立定跳遠
籃球專項:繞障礙運球和技術評價
排球專項:1分鐘自墊球(50次)和技術評價
足球專項:1分鐘顛球(50次)和技術評價
乒乓球專項:教學實戰和技術評價
羽毛球專項:教學實戰和技術評價
健美操專項:自編操1套和技術評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