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音樂、美術、普體專業考試合格的考生,我校按照考生的綜合素質認定等級和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等級參照普通類統招生的錄取辦法分專業擇優錄取。
首先按第Ⅰ組合的成績等級由高到低進行排序,擇優錄取本專業統招生計劃的120%;再按第Ⅰ組合和第Ⅱ組合兩個組合的成績等級由高到低進行排序,擇優錄取本專業統招生計劃的110%;最后按第Ⅰ組合第Ⅱ組合第Ⅲ組合三個組合的成績等級由高到低進行排序,擇優錄取本專業統招生計劃的100%。如果按上述辦法錄取的人數超出本專業統招生計劃,再參照普通類統招生錄取辦法擇優錄取。
高水平運動員主要根據體育測試成績擇優錄取,適當參考考生的綜合素質認定等級和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等級。
凡被音、體、美專業錄取的考生,入學時將簽訂專業學習合同書,入學后一律不得更改專業。
音體美專業考試合格未被普通類擇校生錄取的專業類擇校生,參加我校的音體美專業類擇校生錄取。專業類擇校生錄取時,首先確定專業類擇校生的綜合素質和學業水平考試的最低錄取等級,然后按專業成績等級擇優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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