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促進我國高等音樂教育的教學、學術及科研活動的開展,滿足各地相關院校、研究機構和研究人員迫切要求提高音樂學科研能力的實際需要,提供多種形式的培養音樂高等專門人才的途徑,經中國音樂學院研究生處研究制定,并經院務會討論后批準同意,決定自即日起接受國內訪問學者,發布并實施中國音樂學院接受國內訪問學者執行條例(暫行)。
一、培養目標
國內訪問學者通過在我院的學習,進一步加強音樂基礎理論知識,拓寬學術視野,了解高等音樂教育與研究的前沿動態,增強獨立的科研能力,提高科研水平,為今后發揮學術帶頭人或學術骨干作用打下基礎,并使之達到較高的理論研究與藝術實踐的水準,促進國內各類音樂、藝術院校的學科建設及校際學術活動的互動開展。 二、接受對象
國內訪問學者必須具備較堅實的理論基礎和較廣博的專業知識,有較強的教學和科研能力。具有副高以上(含副高)專業技術職稱或具有相關專業碩士及碩士以上學歷的國內各音樂、藝術院校,以及高師音樂、藝術學院、文化管理部門中在職任課教師、科研或管理人員。
三、培養與交流方式 培養訪問學者采用脫產方式進行。
1.申請人在導師指導下進行為期一年的交流與學習,并進行相關課題的研究。研究課題要與導師共同商定:
(1)訪問學者自帶與導師研究方向相一致或相近的課題
(2)參加導師的研究課題
2.每學期可選修4-5門研究生課程
3.可參與我院組織的國家及省部級科研項目
4.在我院每學期開辦一次訪問學者論壇
四、結業形式
1. 獲得主課及8—10門選修課成績;
2. 完成一場訪問學者論壇
3. 完成《訪問學者交流計劃》內容,并對完成情況,主要收獲和存在問題進行深入認真的自我鑒定。
4. 由導師對其學習思想、學習態度和科研工作進行全面考核,寫出恰當的評語。
完成以上內容后,發給“中國音樂學院訪問學者證書”。
五、報名
1. 每年4月1日至5月30日為報名時間
2. 申請人根據本人研究方向事先聯系專業主課導師(導師名單參見附件1),并由兩名相關專業副高及副高以上職稱專家推薦
3. 申請人需提交以下材料:
(1)《中國音樂學院國內訪問學者申請表》(附件2)
(2)專家推薦表2份(附件3)
(3)《訪問學者交流計劃》一式三份(內容包括:科研方向與課題、科研方法與步驟、擬達到的預期目的、其他工作的要求和安排)(附件4)
(4)身份證復印件2份
(5)本人近期同一底版兩寸照片2張
(6)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
(7)職稱證書復印件
(8)近期學術論文(已發表或未發表)2篇和科研成果鑒定材料;作曲研究方向需提交作品總譜1-2部;表演專業各研究方向提供申請人本人的演唱、演奏錄像資料(VCD, VHS等)。
(9)報名審核費100元
六、錄取與培養費用
經本院研究生處會同各專業方向的專家進行資格審查,錄取通知書將于每年年7月寄出。培養費用為25000元/年(含部分專業主課學費),入學注冊時一次性付清,由我院財務處統一管理。住宿由我院統一安排,收費按我院相關規定收費標準執行。訪問學者在我院學習交流期間,可辦理中國音樂學院校園一卡通,憑卡使用本院琴房、查閱本院圖書館資料及參加我院舉辦的各類學術活動。
七、注意事項
1. 訪問學者在本院學習交流期間,應遵守中國音樂學院相關管理條例、尊重導師,努力完成學習與交流計劃,積極參加導師和學校安排的政治與業務活動。
2. 因病、因事請假兩周以內的,由導師批準;超過的由研究生處批準;中途終止訪問或延長訪問時間的,須由選送單位提出意見,經有關院、處具體審定。
3. 訪問期滿須按規定辦理離校手續后方可離校。
聯系地址:北京市朝陽區安翔路1號
中國音樂學院研究生處郵政編碼:100101聯系電話/傳真:010—64887364 李老師
中國音樂學院研究生處
2012年5月25日
附件下載:
附件1:中國音樂學院接受訪問學者導師名單
中國音樂學院研究生處
2012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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