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報考音樂學專業的考生要求五官端正、無生理缺陷,男生身高1.65米以上,女生身高1.54米以上。
(2)報考舞蹈學專業的考生要求儀表端莊、身體比例協調、無生理缺陷,男生身高1.68米以上,女生身高1.63米以上(專業成績優秀者可適當放低身高要求)。
(3)體育教育、社會體育專業要求考生形體端正,沒有殘疾,條件同等的情況優先錄取女生。
(4)報考美術學、藝術設計、服裝設計與工程、化學、應用化學、制藥工程、生物工程專業,要求報考者無色盲、色弱。
第二十八條 新生入學后,學校將在3個月內進行全面復查。經復查不合格者,學校將視不同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凡發現弄虛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九章 學生管理
第二十九條 新生入學后,按照《湖南理工學院學生學籍管理規定》取得學籍,學生在修業期內,修完本專業培養計劃規定的課程,成績合格,頒發湖南理工學院畢業證書。按照《湖南理工學院學士學位授予實施細則》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授予湖南理工學院學士學位;
第三十條 新生入學后,符合學校規定條件的,一年內可申請調整專業,根據湖南省政府有關規定,師范與非師范專業之間不得轉專業,不得跨類轉專業;
第三十一條 學生在校期間,學校按照《湖南理工學院學生獎勵辦法》,對優秀學生進行獎勵;入學前,學生可在生源地申請助學貸款;
第三十二條 學生在校期間,學校嚴格按湖南省物價局核定的收費標準向學生收取學費、住宿費等費用。
第十章 其他
第三十三條 招生計劃以生源地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為準,收費按照湖南省物價局、湖南省財政廳和湖南省教育廳當年核定的收費標準執行。
第三十四條 其余事項參照生源所在地招生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一章 附則
第三十五條 本章程適用于我校普通高校本科招生工作,由招生與就業指導處負責解釋。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實行,學校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文件規定凡與本章程相悖之處,以本章程為準。
湖南理工學院招生辦公室
2012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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