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維護考生利益,保證南京航空航天大學2012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順利進行,依照教育部有關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結合南京航空航天大學招生工作的具體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南京航空航天大學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三條 南京航空航天大學招生工作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基本情況
第四條 南京航空航天大學創建于1952年10月,是新中國自己創辦的第一批航空高等院校之一。1978年被國務院確定為全國重點大學;1981年經國務院批準成為全國首批具有博士學位授予權的高校;1996年進入國家“211工程”建設;2000年經教育部批準設立研究生院;2011年,成為“985工程國家優勢學科創新平臺”重點建設高校。現隸屬于工業和信息化部。在近60年的辦學歷程中,南航人秉承“航空報國”的辦學傳統,遵循“團結、儉樸、唯實、創新”的優良校風,踐行“智周萬物,道濟天下”的校訓,櫛風沐雨,砥礪奮進,不斷推動了學校的快速發展。目前,學校已成為一所以工為主,理工結合,工、理、經、管、文等多學科協調發展,具有航空航天民航特色的研究型大學,“十一五”期間被工業和信息化部授予辦學水平提升工程“特別優秀學校”稱號。在新的發展時期,南航將堅持“以育人為本、促進人才輩出,以學術為本,促進學術繁榮,以航空為本、促進特色發展”的辦學理念,繼續實施“特色發展,人才強校,開放辦學,制度創新”的發展戰略,繼往開來,開拓創新,以昂揚的姿態向著高水平研究型大學的奮斗目標闊步前進。
第五條 學校代碼:10287。
第六條 辦學層次:普通本科、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第七條 學校地址:將軍路校區在南京市江寧區將軍路29號,明故宮校區在南京市白下區御道街29號。
第三章 組織機構與職責
第八條 南京航空航天大學成立由主管校領導及相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本科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規模、招生計劃,討論決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九條 南京航空航天大學招生辦公室是學校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南京航空航天大學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條 南京航空航天大學招生監督工作組對招生工作實施全面、全過程的監察與監督工作。
第四章 計劃與錄取
第十一條 招生計劃:南京航空航天大學根據學校辦學條件等實際情況和教育部對招生計劃編制的有關要求,統籌考慮各省高中畢業生人數及各省考生占全國報名總量的比例、行業因素、就業因素、生源質量等情況編制分省招生計劃。
第十二條 院校志愿:優先錄取第一志愿報考我校的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況下,將依次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
第十三條 調檔比例:學校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不超過我校在各省(直轄市、自治區)各批次招生計劃數的120%,實行平行志愿投檔的省(直轄市、自治區)的比例不超過各批次招生計劃數的105%。如生源質量優異,我校將會根據具體生源情況追加計劃,增加調檔數。
第十四條 外語語種:英語、日語專業要求外語語種為英語,口試成績合格;飛行技術、交通運輸各專業方向要求外語語種為英語;其他專業無外語語種限制,但考生進校后,除日語專業外均以英語為第一外語。
第十五條 男女比例:國防生只招收男生;飛行技術、交通運輸(空中交通管理與簽派)、交通運輸(民航機務工程)只招收男生;其他專業無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六條 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報考我校的考生身體健康狀況應需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要求,同時根據我校專業培養的實際要求,對報考下列專業的考生身體健康狀況作以下補充要求:
其布厄,是傈僳族彈撥弦鳴樂器。傈僳語“其”是弦子,“布厄”為傈果,意即圓筒形的弦子。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