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藝術類各專業的錄取,如果學校組織了校考,以校考專業成績為依據,如果學校沒有組織校考,則以參加省統測專業成績為依據。藝術類考生的高考文化成績必須達到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所劃定的藝術類專業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高考文化成績與專業成績均合格后,戲劇影視文學專業(綜合分=文化40%+專業60%)、藝術教育(空乘與禮儀)專業(綜合分=文化40%+專業60%)按綜合分錄取;音樂學(民族音樂學)專業按文化成績錄取,其它藝術類專業、編導類、攝影類專業考生按專業成績錄取。
6.凡未組織廣播電視編導(出鏡記者)專業校考的省份,統一按廣播電視編導專業進行招生。入學后,由本人提出面試申請,以面試成績確定出鏡記者方向的學生名單。
7.體育教育專業考生根據各省(直轄市、自治區)的規定,按綜合分或專業成績錄取。
8.學校有部分本科專業分別按學科或專業大類招生,學生入學后統一按大類學習基礎課程,兩年內根據學生志愿與學校辦學實際實行專業分流。注:工商管理類包括以下專業:工商管理、人力資源管理、市場營銷、財務管理;電氣信息類包括以下專業:計算機科學與技術、軟件工程;藝術設計專業包括以下方向:藝術設計(環境藝術設計)、藝術設計(視覺傳達設計)、藝術設計(動畫)、藝術設計(服裝設計)、藝術設計(家紡設計);工業設計專業包括以下方向:工業設計(產品設計)、工業設計(公共藝術)。
9.江蘇省因實施新高考方案,錄取原則為:
(1)普通類:學業水平測試成績等級要求達到選測B+B、必測4C、技術科目合格,考生進檔后的排序辦法為先分數后等級;
(2)藝術類:成績在填報志愿資格線以上,學業水平測試科目D級不得超過三門。
第四章 獎、助、貸學金和勤工助學
第九條 學生在校期間可參評綜合獎學金,其中一等獎獎勵金額1500元/生學年;二等獎獎勵金額700元/生學年;三等獎獎勵金額300元/生學年。另外符合條件的同學還可參評單項獎學金(用于獎勵在學業表現、文體競賽、學術科研、創新創業等方面有突出成績的學生)、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等多種獎學金。
第十條 對于品學兼優,家庭貧困的同學,學校以多種形式給予資助,包括:國家助學金、香港應善良助學金、中華慈善總會德源希望基金、小康助學金、中和珍貝貧困大學生愛心助學金等。學校還設有大學生勤工助學服務中心,為貧困學生提供勤工助學機會;按國家有關政策規定,學校為尚未開展生源地貸款地區的學生辦理國家助學貸款手續,交經辦銀行審批。
第五章 收費及其它
第十一條 學費、住宿費等收費標準嚴格按照國家及重慶市物價管理部門有關文件規定執行,并在各省市招辦公布的招生計劃中標明各專業收費標準。
(1)普通師范類專業學費2500-4000元/年,普通非師范類專業學費3700-7000元/年,藝術類專業學費5000-13000元/年;
(2)住宿費標準:400-1200元/年。
第十二條 本科學生修完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成績合格,準予畢業,頒發教育部電子注冊、國家承認學歷的署名重慶師范大學的普通本科畢業證書。經審核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的,授予重慶師范大學本科學士學位。專科學生修完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成績合格,準予畢業,頒發教育部電子注冊、國家承認學歷的署名重慶師范大學的高職(專科)畢業證書。
第十三條 我校未委托任何單位、個人和中介機構代辦招生事宜,有關招生錄取問題,請直接與我校招生部門聯系。
第十四條 聯系方式
招生咨詢:023-65911111
學校網址:www.cqnu.edu.cn
地 址:重慶市沙坪壩區虎溪鎮大學城中路37號
郵 編:401331
第十五條 高水平運動員、重慶市屬藝術特長生、藝術教育(空乘與禮儀)、特殊教育(信息與資源)等特殊類別招生錄取要求見各分類招生簡章。
第十六條 本章程由重慶師范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重慶師范大學招生辦公室
2012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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