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積極推進素質教育,促進學生的個性和潛能發(fā)展,進一步提升我校“夢之聲”管弦樂團水平,根據(jù)市教育局的有關政策和要求,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招生實施辦法。
一、招生原則
1.公開、公平、公正原則。
2.考生自愿原則。
3.擇優(yōu)錄取原則。
二、組織領導
學校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學校管弦樂特長生招生的組織協(xié)調工作。領導小組名單:
組長:徐亮
成員:辛向東、金全寧、王文川、汪全兵、汪祥華、何鈞軍、韋春生
三、招生項目及人數(shù)
管弦樂:招生人數(shù)8人
四、報名條件
1.2012年安慶市區(qū)應屆初中畢業(yè)生。
2.綜合素質評價結果達省示范高中錄取要求,即達到2B3C以上。
3.初中階段獲省或市教育主管部門主辦的藝術比賽(管弦樂類項目)個人省或市級等級獎。
4.在管弦樂方面具備較高的獨奏水平。其中管樂類包括:大號、小號、圓號、長號、次中音、短號、長笛、 短笛、 單簧管 、雙簧管 、大管 、薩克斯管等;弦樂類:小提琴、大提琴等;鍵盤類:鋼琴、電子琴等;打擊樂類:架子鼓、定音鼓等。
五、報名程序
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攜帶本人獲獎證書原件及復印件、近期2寸免冠照片2張、中考準考證,到我校報名。
1.報名時間:2012年6月28日
2.報名地點:安慶市石化一中(東區(qū))教導處
聯(lián)系電話:5375016、5375878
六、專業(yè)測試
1.凡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均需參加由我校組織的專業(yè)測試。
2.現(xiàn)場抽簽確定測試順序,學生按順序依次進入測試現(xiàn)場參加測試。
3.測試項目分現(xiàn)場演奏、視奏和綜合素質考核兩部分,總分100分,其中演奏、視奏占90%,綜合素質占10%。演奏曲目自定,時間不超過4分鐘。
測試時間:7月4日上午8:00 測試地點:安慶市石化一中(東區(qū))
七、錄取辦法
藝術類特長生招生文化課最低控制分數(shù)線不得低于市區(qū)普通高中錄取最低控制分數(shù)的90%。
對達到雙合格(文化課和專業(yè))的考生,以我校管弦樂團所需項目及專業(yè)測試成績進行排序,按我校高中管弦樂特長生招生計劃人數(shù)擇優(yōu)錄取,每一種器樂錄取不超過2人。未完成的普高特長生計劃納入我校統(tǒng)一招生計劃。
安慶市石化一中
2012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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