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國家教育部、湖南省教育廳有關招生工作政策,為更好地貫徹“依法治招”的要求,保證學校高考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章 學校簡介
第二條 湖南城市學院是教育部批準成立的由湖南省教育廳主管的公辦全日制普通本科學校。
第三條 湖南城市學院部標代碼:11527,英語名為“Hunan City University”。
第四條 學校位于湖南省益陽市,現有校園面積1868畝,建筑面積50多萬平方米。交通便利,環境優美,是省級“園林式”單位、“湖南省文明高校”、“湖南省文明單位”。
第五條 學校現有固定資產近10億元,其中教學儀器設備總值8700多萬元,圖書館藏書總量150多萬冊,建有CNKI知識網絡二級站和電子閱覽室。
第六條 學校現有教職工1080人,專任教師780人,其中教育部“長江學者”特聘教授1人,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的專家7人,教育部新世紀優秀人才支持計劃人選1人,湖南省新世紀“121”人才工程人選14人,湖南省高校學科帶頭人 9人,具有高級職稱人員392人,具有碩士及以上學位人員 515人。
第七條 學校是一所涵蓋理、工、文、管、教、農等多學科的本科學校。立足湖南,面向全國,主要培養城市規劃、城市建設、城市管理、城市經營、城市文化等方面的專業人才。
第八條 學校目前開辦了城市規劃、建筑學、風景園林、土木工程、交通工程、工程管理、城市管理、房地產經營與管理、工商管理、人力資源管理、旅游管理、給水排水工程、建筑環境與設備工程、地理信息系統、測繪工程、漢語言文學、對外漢語、計算機科學與技術、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網絡工程、英語、社會體育、體育教育、化學工程與工藝、環境工程、生物工程、信息與計算科學、數學與應用數學、物理學、電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電子科學與技術、美術學、藝術設計、音樂學、音樂表演、高分子材料與工程、廣告學、城市地下空間工程等 39個本科專業和道路橋梁工程技術、建筑工程技術、工程造價等專科專業;其中城市規劃專業為國家級特色專業,土木工程、工程管理、化學工程與工藝、給水排水工程、社會體育等專業為省級特色專業和省級重點專業。
第九條 學校現有4個省級實踐教學示范中心和6個省級優秀實習教學基地,其中湖南城市學院規劃建筑設計研究院擁有城市規劃、建筑工程、科技咨詢和工程咨詢四項甲級資質,巖土工程勘察、市政設計、工程測量三項乙級資質。學校被教育部授予“2011-2012年度全國畢業生就業50所典型經驗高校”、“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先進集體”等榮譽稱號。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十條 學校招生的對象為:普通高考考生(包括有體育、藝術特長的普通高考考生)。
第十一條 學校2012年招生計劃為3710人,其中本科3610 人,專科100人。面向北京、河北、山西、天津、內蒙古、遼寧、吉林、黑龍江、上海、江蘇、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東、河南、湖北、湖南、廣東、廣西、海南、重慶、四川、貴州、云南、陜西、甘肅、青海、寧夏、新疆等30個省、市、自治區招收國家任務的文科、理科、外語、體育、藝術類普通全日制本、專科學生。具體各省招生科類、層次、計劃和專業以生源所在省教育廳公布為準。
第四章 入學考核與考試
第十二條 學校組織對外省藝術類專業考生的專業測試,考試時間、要求及安排以生源省當年藝術類專業招生簡章為準。若未安排組織考試,以生源省的藝術聯考成績為依據。
第十三條 學校組織對湖南省報考我校的體育、藝術特長生考生進行專業測試。測試工作以湖南省教育廳《關于做好普通高等學校招收體育、藝術特長生工作的通知》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