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永康市2012年高中段招生工作實施意見》(永政發(fā)〔2012〕74號)文件精神,結合學校實際,現將本校有關特長生招生推薦、錄取有關事項公布如下:
一、推薦對象:
1. 初中階段參加市(地)級及以上正式體育比賽獲田徑項目個人前三名的考生(僅限初三學年)或籃球項目團體前三名的主力隊員(僅限2011學年)。
2. 初中階段參加市(地)級及以上正式藝術比賽獲個人前三名(或一等獎)的考生或取得浙江省學生藝術特長水平測試“A級”證書的考生。
3. 初中階段獲青少年科技創(chuàng)新大賽、優(yōu)秀科技創(chuàng)新項目省二等獎及以上的考生;中小學電腦制作比賽、青少年信息學(計算機)競賽、全國中小學教育創(chuàng)新作品邀請賽省二等獎、市(地)級一等獎及以上的考生;初中階段參加市(地)級及以上體育比賽達到國家二級及以上運動員標準的考生。
以上各類比賽獲獎必須由教育行政部門組織或參與組織的方為有效,其中第一條中兩人及以上的獲獎項目,只限第一作者(姓名)有效。
二、計劃錄取名額:
1. 體育特長生:
①田徑項目4人;
②籃球項目4人(男、女各2人)。
2. 藝術特長生4 人。
3. 其他特長生4人。
三、錄取條件與辦法:
1. 專項綜合測試合格(含專項水平確認)。
2. 學業(yè)考試成績要求:
A. 體育特長生:
①田徑項目:專項獲市(地)級及以上正式體育比賽前三名的考生,按專項名次由高到低錄取,但其學業(yè)考試成績不得低于普通高中招生最低錄取分數線。
②籃球項目:專項獲市(地)級以上團體前三名主力隊員,學業(yè)成績不低于我校招生農村初中學校定向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按學業(yè)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
B. 藝術特長生:
其學業(yè)考試成績不低于我校招生農村初中學校定向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在專項綜合測試合格者中按學業(yè)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各個項目錄取不超過2人)。
C. 其他特長生:
其學業(yè)考試成績不低于我校招生農村初中學校定向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在符合條件的考生中,按學業(yè)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各個項目錄取不超過2人)。
以上各類特長生中,某一專項特別突出者,破格錄取。
四、操作程序及時間安排:
1. 學生本人申請,任課教師推薦,經考生所在學校領導班子集體研究確定推薦名單。推薦材料(包括:推薦表、戶口薄、獲獎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每人一袋)需在5月25日下午4:30前送交永康一中教務處。
2. 5月26日上午8時開始專項綜合測試,測試地點設永康一中行政樓一樓會議室。專項綜合測試合格的考生在永康一中校園網上進行公示。
3. 符合錄取條件(專項綜合測試合格,2012年學業(yè)考試成績符合要求)的考生由永康市招生辦錄取,錄取后在永康一中校園網上公布。
永康一中
2012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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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布厄,是傈僳族彈撥弦鳴樂器。傈僳語“其”是弦子,“布厄”為傈果,意即圓筒形的弦子。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