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分配指標計算辦法
(1)分配指標計算公式
各初中學校教育質量分為本校2011年蚌埠市普通初中教育教學工作評估結果和市區各普通初中在籍在校報名參加2012年蚌埠市初中畢業學業考試的應屆初中畢業生數的乘積;全市初中教育質量總分為全市市區各初中學校教育質量分之和。
例如:今年全市市區6326701.272分,某初中在籍在校報考應屆畢業生為300人,2012年蚌埠市普通初中教育教學工作評估結果為800分,省級示范高中分解指標總數為2590人,則其獲得省示范高中分配指標為:
根據四舍五入的原則,則該校獲得省示范高中分配指標為:98個。
(三)錄取辦法
1、市教育局統籌安排全市高中階段招生工作,普通高中招生由市教育局根據市區考生志愿,結合考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分批次按中考成績和從高分到低分統一錄取。三縣教育局參照市區普通高中招生政策,結合本縣實際,自行安排普通高中錄取工作。
2、省示范高中分配指標錄取對象及原則。
今年統招生分配指標錄取的最低控制線,將依據市區各省級示范高中統招生錄取分數線分別下浮一定分數(具體下浮分數將依據全市考生考分分布情況決定)。分配指標的錄取對象必須是學籍在校,并在本校就讀一學年及以上的應屆初中畢業生。
分配指標的錄取,將根據省示范高中分配指標錄取的最低控制線,分別按各初中的分配指標總數,根據考生填報志愿,從高分到低分錄取。若學校最低控制線內考生數低于指標數,或因志愿填報原因出現剩余指標,該剩余指標調劑為省示范高中特長生指標,如仍有剩余,則根據考生志愿,在市區范圍內統一錄取。
3、市教育局統一安排省級示范高中的統招生錄取工作,省示范高中擇校生及其它普通高中的錄取工作在招生政策規定范圍內進行。市教育局將向社會公布統一招生時間,各校不得擅自提前和超計劃錄取。錄取結果經市教育局批準后方能辦理正式學籍。省示范高中統招生只招收在籍在校的應屆初中畢業生。
4、普通高中擇校生要嚴格執行“三限政策”(限人數、限分數、限錢數),各校招收的擇校生均不得突破本校當年招生計劃(不包括擇校生數)的20%。凡擅自擴大招生計劃或自行錄取當地教育主管部門劃定的普通高中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以下的考生,一律不能建立普通高中學籍,不能發放普通高中畢業證書,所造成的后果由招生學校和考生個人負責,情節嚴重的將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同城范圍內(含縣域內)的普通高中學生嚴禁借讀。
5、凡報考鐵中、五中、九中、十二中特色班的考生在普通高中招生的同時,到報考學校報名,在市教育局監督下由學校進行專業課測試,在文化課不低于普通高中錄取最低控制線的80%的范圍內,擇優錄取。經市教育局批準后,方可取得正式學籍。
6、今年我市蚌埠一、二、三、四、鐵中實行自主招生;鐵中、四中、五中、九中、十二中繼續實行推薦優秀畢業生直升高中辦法,凡已被自主招生錄取的和直升生其他學校不得錄取。鐵中、四中、五中、九中、十二中的初中畢業生沒被自主招生錄取和錄取為直升生的考生可以自主選報其他學校。自主招生和直升的考生仍然應該參加初中畢業學業考試。
7、民辦普通高中招生錄取必須在市、縣教育局統一規劃管理下進行,不得自行錄取無檔案學生。市區民辦普通高中可適當降低分數錄取,但不得低于普通高中錄取最低控制線的80%。
8、已被學校錄取而不按時報到的學生,視為自動放棄,同時取消被其它普通高中錄取的資格。
其布厄,是傈僳族彈撥弦鳴樂器。傈僳語“其”是弦子,“布厄”為傈果,意即圓筒形的弦子。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