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師范大學的前身是1938年在抗日戰爭硝煙烽火中由北京大學、清華大學、南開大學南遷昆明合組成立的國立西南聯合大學師范學院。學校占地面積3330畝,下設23個學院,2個獨立學院,40余個科研機構,1個博士后流動站,1個一級學科博士學位授權點,4個二級學科博士學位授權點,26個一級學科碩士學位授權點,127個二級學科碩士學位授權點,現有工商管理碩士(MBA)與10種專業碩士,為全國首批招收和培養漢語國際教育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的24所重點高校之一。現有70個本科專業,其中國家級特色專業9個,覆蓋文、史、哲、法、教、管、理、工、經濟、藝術等10大學科門類,形成了以教師教育為特色,文理并重,基礎寬厚、多學科協調發展的學科與專業格局,是云南省唯一一所省屬重點師范大學。
一、辦學性質及校址
1.學校部委碼:10681
2.校址:學校共有2個校區,各校區校址如下:
①呈貢主校區地址:昆明市呈貢區聚賢街768號,郵政編碼:650500
②一二·一西南聯大校區地址:昆明市一二·一大街298號,郵政編碼:650092。
3.辦學層次:學校具有招收博士、碩士、本科等多層次的學歷教育資格。
4.辦學類型:國有公辦省屬重點普通高等學校。
5.學習形式:全日制本科基本學制為四年。
6.畢業證書:學完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考核合格或修滿規定的學分,準予畢業,頒發云南師范大學畢業證書,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規定的條件授予學士學位。
二、招生專業、招生計劃、學費及住宿標準
1.我校在各省招生專業、招生計劃以當地省級招生管理部門公布的為準,專業介紹請通過我校網址查詢(zsb.ynnu.edu.cn)。
2.學費及住宿標準:
三、錄取規則
按照“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原則,在招生過程中嚴格執行國家的招生政策,德、智、體全面考核,“公平競爭、公正選才”和“擇優錄取”,具體錄取規則是:
1.我校按照考生高考成績和報考學校志愿先后順序,德、智、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在同一批次志愿中,按分數優先原則錄取;分數相同時按專業志愿優先原則錄取;分數和志愿相同時按外語、數學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2.先錄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況下,接收第二志愿考生。在生源不足的情況下,接受服從專業調劑考生,將其隨機調錄到生源不足的專業。對不符合國家招生有關規定及本校招生計劃已滿不服從調劑的考生給予退檔。
3.參加云南省二本批次錄取的“國際經濟與貿易、金融學、旅游管理”專業優先錄取華僑及其子女、歸僑僑眷子女考生。
4.總分相同情況下,對長期工作在高寒山區的教師子女、省級優秀學生、優秀學生干部、
思想政治品德突出、文體等方面有突出特長的考生優先錄取。
5.認可生源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政策性加分;對符合降分條件考生,按生源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統一規定執行。
6.藝術類(動畫、學前教育專業除外)、體育類專業的錄取原則是:專業和文化雙過線的情況下,按專業成績從高到低錄取。若考生專業成績相同,優先錄取文化成績較高者。
7.動畫、學前教育專業的錄取原則是:專業和文化雙過線的情況下,按文化成績從高到低錄取。若考生文化成績相同,優先錄取專業成績較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