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齊哈爾市第八中學2012年高中藝術特長生考試規則
1、考生要嚴格遵守考場紀律,提前十分鐘到達考場,做好考前準備,點名兩次未到者,視為棄權。
2、考生的考試順序及美術考試座位排定,以抽簽形式確定。
3、當場公布音樂及舞蹈考生的考試分數。
4、考生在考試時,不得有多余的動作或語言。
5、器樂考試不得有任何形式的伴奏;聲樂考試除用伴奏磁帶或CD碟外,不得使用其它形式的伴奏。
6、由于時間的原因,當考生的表演能夠體現出個人水平時,評委根據實際情況,有權提前結束考試。
7、尊重評委,服從裁判,聽從指揮,對無理取鬧者,清出考場并取消其考試資格。
8、講文明禮貌,講公共道德,保持室內衛生,不得隨地吐痰,不亂扔果皮紙屑,不準在室內吸煙。
9、考試總成績將在2012年4月29 日早8點在第八中學南門前公布。
齊齊哈爾市第八中學
二0一二年四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