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育部《關于做好2012年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要求,結合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河南理工大學2012年招收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辦法》(以下簡稱《復試辦法》)。
一、基本要求
1.我校對達到復試要求(在國家線基礎上由各學院、研究所根據上線情況自定)的考生進行復試。
2.實行差額復試,復試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1.2左右(個別學院可能突破)。
二、復試工作的組織領導
1.學校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負責統一部署全校的研究生復試工作。
2.各學院(研究所)成立由主管院長(所長)參加的研究生復試領導小組(3~5人),學院(研究所)研究生復試領導小組對本學院(研究所)復試工作負責。
三、復試工作的基本程序
1.各學院(研究所)根據學校《復試辦法》制定本學院(研究所)復試工作辦法,交研究生處審查備案,并上傳到學院(研究所)網站進行公示。
2.各學院(研究所)通知復試考生參加復試并查看學校《復試辦法》和學院(研究所)復試工作辦法。
3.復試報到時,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對考生學歷證書等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初次審查,對不符合教育部規定者,不予復試。
4.各學院(研究所)應根據“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保證質量,寧缺勿濫”的原則,在研究生招生辦公室統一安排下,嚴格按照學校《復試辦法》和學院(研究所)復試工作辦法組織復試。
5.復試結果由研究生復試領導小組組長簽字、學院(研究所)蓋章后報學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6.學校對所有考生進行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考核內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工作學習態度、職業道德、遵紀守法等方面。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7.各學院(研究所)依據教育部、學校的招生政策及《復試辦法》,按初試與復試的綜合成績排名,將擬錄取名單報主管校領導及校長審定后,以一定的形式予以公布。
8.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在規定的時間里按有關要求,向教育部上報擬錄取名單。
9.經教育部組織的聯合檢查組審核后,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向考生發放錄取通知書。
四、復試內容
復試是進一步考查考生的綜合素質和能力是否符合碩士生培養要求的重要組成部分。
1.英語考試:英語考試采用筆試閉卷形式。考試時間1小時,滿分為50分。
2.專業課考試:專業課考試采用筆試閉卷形式。考試時間2小時,滿分為100分。考試科目以招生簡章上事先公布的為準。
3.英語口語測試:英語口語測試滿分為50分,主要對考生的外語聽力水平、口語水平及外語綜合能力進行測試(英語口語測試安排在面試環節中進行)。
4.面試:面試滿分為100分。面試是學校自主招生和保證生源質量的關鍵環節。按照教育部要求,對考生復試內容要注重對專業能力和發展潛力及綜合素質的深度考查,要突出創新精神和能力的考查,體現個性化和專業特色。面試題目由各學院(研究所)命制,每個考生的面試時間一般不低于20分鐘。面試不合格的考生不予錄取。
5.對以同等學力報考的考生,須嚴格加試。加試兩門所報考學科的本科主干課程。加試時間每門為2小時,每門試卷滿分為100分,60分及格。加試科目不及格者,不予錄取。加試科目不得與初試科目相同,難易程度應嚴格按本科教學大綱的要求掌握。跨專業考生是否加試由學院(研究所)自定。
其布厄,是傈僳族彈撥弦鳴樂器。傈僳語“其”是弦子,“布厄”為傈果,意即圓筒形的弦子。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