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專業復試具體時間:
考試項目 |
考試時間 |
考試地點 |
專業面試與技能測試(聲樂) |
4月13日13:00時 |
中慧樓音樂廳 |
專業面試與技能測試(管弦鋼) |
4月13日14:00時 |
一號琴房樓五層排練廳 |
專業面試與技能測試(民樂) |
4月13日14:00時 |
中慧樓1號排練廳 |
專業面試與技能測試(作曲) |
4月13日14:00時 |
音樂學院教室2-3 |
專業面試與技能測試(少數民族音樂理論) |
4月13日14:00時 |
音樂學院18號樓三層會議室 |
4.復試內容:①面試(口試);②音樂技能:自選演唱一首藝術歌曲或演奏一首樂曲(自備樂器)。
四、各專業最終合分規定
1.一志愿過線考生(初試成績權重為30%,復試成績權重為70%)。
考生最終成績(百分制)=初試總分÷5×初試成績權重值+復試總分(換算為百分制)×復試成績權重值
2.民族骨干計劃考生:復試成績權重為50%
考生最終成績(百分制)=初試總分÷5×50%+復試總分(百分制)×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