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師范大學音樂學院2012年音樂與舞蹈學、藝術碩士專業學位(音樂)、課程與教學論
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辦法與時間安排
根據福建師大《2012年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復試錄取辦法》文件精神和相關規定,結合我院具體情況,特制定如下補充規定:
一、體檢時間:音樂學院考生體檢時間安排在4月13日上午7:00,考生持身份證、準考證、一寸照片及體檢費(35元)到倉山校區師大醫院參加體檢。
二、復試人數比例
按各專業擬招收計劃數(推免生除外)的1:1.3復試,具體如下:
擬招收音樂學碩士(學術型)研究生9人,藝術碩士專業學位(音樂)10人,舞蹈學碩士(學術型)研究生3人,擬破格課程與教學論(音樂)碩士1人。
音樂學(學術型)與藝術碩士專業學位(音樂)研究生按1:1.3名額計算,參加復試人數為25人【即音樂學(學術型)碩士初試上線人數前22名和藝術碩士(音樂)專業 初試上線人數的3名合格考生】;舞蹈學碩士按1:1.3名額計算,參加復試名單為4名【即舞蹈學統招碩士初試上線人數的前4名合格考生】。具體名單另見《復試名單》
三、復試內容
(一)復試內容包括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外語聽說測試、專業素質和能力、綜合素質和能力測試。
1、報考課程與教學論、音樂學理論研究方向的考生需加試演唱或演奏一首曲目。
2、報考音樂學演唱、演奏方向的考生需演唱或演奏與方向相符的曲目兩首。
3、報考舞蹈學專業的考生需表演舞蹈劇目一個(3分鐘以內)。
4、報考藝術碩士(音樂)專業的考生技能面試內容及要求:
·聲樂方向
每人演唱二首聲樂作品,自備鋼琴伴奏。
美聲唱法:①歌劇大、中型樂曲一首 ②藝術歌曲一首
民族唱法:①歌劇大、中型樂曲一首 ②民歌一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