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照國家教育部和省招生辦公室的相關要求,并結合我院實際情況,特制定本次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原則和辦法:
一、復試原則
1、研究生復試工作以公平、公正、全面考核、綜合評定的原則進行。
2、今年我院學術型研究生招生計劃數為120人,藝術碩士招生計劃數為120人,復試實行差額方式進行。
3、學院根據考生成績、導師隊伍等綜合因素,確定各研究方向進入復試名額。
4、本次招生考試,學術型研究生和藝術碩士(FMA)同步進行考試。報考學術型研究生的考生(理論專業除外)考試通過后,將同時獲得專業碩士錄取資格。學院將根據各研究方向的具體情況以及考生成績等確定學位類別。
5、請在填報《吉林藝術學院2012年碩士學位研究生報考登記表》時,根據我院公布的導師名單,填報導師。
二、復試辦法
1、復試前學院將統一對考生進行報考資格審核。
2、復試滿分為180分,其中:專業主科為120分,綜合素質考察為30分(口試),外語30分(外語考試內容為聽力測試20分和口試10分兩部分),其中外語30分為參考分。
3、學院成立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由主管領導擔任組長,研究生處和紀檢監察部門負責人擔任副組長,各培養單位院長及主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長任小組成員。
4、在學院研究生招生小組領導下,各培養單位成立復試工作小組,負責本單位考試、評分及考務工作。
三、復試時間
復試將于4月14、15日進行。
四、錄取
1、根據國家對研究生考試相關文件要求,我院的復試成績占總成績的權重為50%,計算方法:初試專業基礎課成績加上復試專業課成績乘以2等于總成績。
2、學院將依據招生計劃數及各研究方向的具體情況和考生成績,擇優錄取。
3、復試主科成績低于72分、復試總成績低于90分的考生不予錄取。
吉林藝術學院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2012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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